根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技改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镇玉堂路17号之一之二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门市**市**镇玉堂路17号之一之二,于2023年1月16日取得环评批复(江鹤环审〔2023〕2号),年产190.9万条单边链杆、101万条头枕链杆、288.6万条焊管和46万片控制按钮,目前已完成自主验收。现根据发展需要,拟拆除现有的一条陶化处理线,取消未建设的钝化线,并**一条铁件除锈线、一条铝件表面处理线,新增研磨抛光工序,调整喷粉线烘干设备,现有项目产品的类型及产能等均保持不变。除锈线主要生产工艺为脱脂、水洗、除锈、陶化、封闭、烘干等,铝件表面处理线主要工艺为预脱脂、主脱脂、水洗、陶化、烘干等。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部分经自建污水回用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接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与“直流冷却水、洗涤用水限值”的较严值后回用于抛光研磨及喷淋用水,其余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工业城****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较严值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工业城****处理厂。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