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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24882公顷 | 宗地坐落: | **市**区**路与**路交界处东北侧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划拨价/出让价: | 183.418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本项目属“工改工”“三旧”改造项目。 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3.实用地面积:11248.82平方米(16.873亩)。 4.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9370.87平方米。 5.建筑密度:≥30%。 6.绿地率:≤20%。 7.建(构)筑物海拔限高:≤50米,建筑限高:≤47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8.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 9.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20%。 10.**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1.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2.开发改造期限: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年内竣工。 13.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陶瓷制品制造(307)的工业项目。 | ||||||
二、公示期:2026年10月30日 至 2026年11月0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分局9楼 (自然**利用与城乡更新股)
单位地址:**市**区韩江路11号
邮政编码:51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林女士
联系电话:0754-****9209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