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公司等企业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公司 业务办理号:HW202********1232)
【详细信息】
| 编号:**** | |||||
| ******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 | |||||
| 普通 | |||||
| 同意你单位将700吨HW49其他废物(废物名称:线路板粉尘,废物代码:900-045-49)转至****公司处理。 | |||||
| ******公司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914********1115534 | |||||
| 姜雪飞 |
| 身份证 |
| 2026年10月28日 |
| 2026年10月28日 |
| 2027年10月06日 |
| **** |
【正文信息】
******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跨省转移申请资料(业务办理号:HW202********1232)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有****生态环境厅的复函,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将700吨HW49其他废物(废物名称:线路板粉尘,废物代码:900-045-49)转至****公司处理,许可转移有效期至2027年10月6日。
二、你单位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不得擅自超范围、超量转移危险废物。督促运输单位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防止运输过程的环境污染风险,并及时核实接受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三、****环境局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督管理,发现转移过程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报告我厅。
****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