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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公司****公司**10-6油田开发/**4-2油田二次调整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10-6油田开发/**4-2油田二次调整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6〕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南****盆地,**10-6油田位于**东南约167公里,水深约101米。项目总投资672015万元,拟于2027年10月投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8腿钻采平台PY10-6DPPA、1座4腿有人井口平台PY10-6WHPA、1座带有1台18MW固定风机的电力辅助平台、1条12寸7.5公里混输保温海底管道、1条7.5公里海底电、1条电力辅助平台12.7公里海底电缆。项目稳产年(2028~2038年)油气当量51.49万吨/年,产液量1499.68万吨/年;最大能耗年(2030年)油气当量82.12万吨/年,液量1546.32万吨/年。项目主要用能系统包括采油系统(电潜泵人工举升)、油气集输处理系统、生产水处理及注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海水系统、淡水系统、公用风/仪表风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等。
三、用能工艺
项目采用人工举升的开发方式,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采油、油气集输及处理、生产水处理及注水等工序。采油系统采用电潜泵人工举升,并配备“一对一”变频器控制系统;**平台井流物在本平台脱气、部分脱水后,依托已**台及设施间海管输送;****油田电网、**10-6DPPA**原油发电机组、风力发电、余热发电、排水差压发电及微透平发电等供电。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包括2台注水泵(机动往复泵,单台功率375千瓦、机械效率83%)、4台原油外输泵(功率370千瓦)、4台原油外输泵(功率590千瓦)、36台采油电潜泵(功率60~550千瓦)等设备。
(二)辅助设备。包括4台干式变压器(1台4000千伏安、电压等级35千伏/10.5千伏、空载损耗6.64千瓦、负载损耗30.4千瓦;3台3150千伏安、电压等级35千伏/0.4千伏、空载损耗5.67千瓦、负载损耗25.4千瓦);2台干式变压器(单台容量12500千伏安、电压等级10.5千伏/35千伏、空载损耗14.7千瓦、负载损耗66.5千瓦);6台干式变压器(容量3150千伏安、电压等级10.5千伏/0.4千伏、空载损耗4.03千瓦、负载损耗20.9千瓦);5台空压机(2台功率40千瓦,3台300千瓦);4台7600千瓦往复式原油发电机组(发电效率37%,经ORC余热发电和缸套水余热回收溴化锂制冷后热电联供联合效率达50.47%),****油田区域动力组网(含HYSY111FPSO、PY4-2DPPA、PY5-1DPPB等已建原油发电机组)供电。
五、计量器具
对电力、天然气、柴油、原油及耗能工质新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PY10-6 DPPA钻采平台和PY10-6 WHPA井口平台时进行一级计量,各系统设置二级计量,电力、天然气、柴油、原油及耗能工质新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稳产年(2028~2038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55163.74吨标准煤(当量值),不高于57028.94吨标准煤(等价值),其**油消耗量不高于36123.91吨、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34.95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40.95吨;最大能耗年(203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60963.40吨标准煤(当量值),不高于63015.1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油消耗量不高于39431.92吨、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05.08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40.95吨。项目稳产年单位油气生产综合能耗不高于107.16千克标准煤/吨,单位液量生产综合能耗不高于3.68千克标准煤/吨。
项目稳产年(2028~2038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120566.50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120566.50吨;最大碳排放年(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132023.23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132023.23吨。项目稳产年单位油气碳排放强度不高于0.2341吨二氧化碳/吨,稳产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不高于0.8668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采油系统采用电潜泵人工举升,通过“一对一变频器控制系统”,既可实现启泵时的变频启动,也可在运行中实现变频控制,节能效果明显。
2.油气集输处理系统依托现有开发,**平台井流物在本平台脱气、部分脱水后,经已**台及平台间海管输送至HYSY111FPSO处理、储存及外输,降低工程建造量,减少建造阶段能源消耗。
3.优化生产分离器操作压力。PY10-6DPPA汇集本平台及PY10-6WHPA井流物后进入生产分离器,将大部分水在本平台分离、处理,减少外输增压能耗,降低平台井口压力需求,优化电潜泵能耗。
4.余热回收利用。流程中设置1500千瓦ORC余热回收发电装置,回收物流余热发电,同时减少外输冷却负荷;另设2台800千瓦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回收原油主机缸套水余热。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对电潜泵、原油外输泵、注水泵等负荷变化大的设备均采用“一对一”变频装置,可大幅度降低运行过程中的能量消耗,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2.项目回收原油主机缸套水余热,采用溴化锂制冷机组供冷的集中空调+机械通风的设计方案,节能效益显著。
(三)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力、天然气、原油、柴油及水等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未选型的系统配置设备应满足现行标准2级及以上能效水平要求。
3.已经明确的产品和设备选型不得低于节能报告值,未明确的应优先选用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技术、装备及产品,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以及限制、淘汰类技术、装备及产品。
4.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中海****公司****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请中海****公司****公司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委员会留存。未经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十一、请****委员会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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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