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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建设项目的变更和具体建设的需求,以《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等法律法规,以及《**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上层次规划为主要依据,参考《**县城乡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及规划建设管理技术导则》,开展《**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调整工作(以下简称“《控规局部调整》”),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包含两个调整区域,调整面积共58.52公顷,占规划总面积(148.22公顷)的39.48%。调整区域一位于《现行控规》规划片区的西部,规划园区纵二路以西,为园区二期建设范围,调整面积54.97公顷;调整区域二位于《现行控规》规划片区东**,园区纵一路以东、远期横一路以南,调整面积3.55公顷。
二、详细内容: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30日,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9日
四、公示地点:****、****政府网站(www.****.cn)
五、意见反馈: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于公示时间内(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9日)向****反馈。
联系人:余洪锋;电话:138****6823
邮寄地址:****
邮编:515799
附件:《**县樟溪低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调整(公示稿).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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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