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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
报来《关于调整**市发展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建设规模的函》(恩城管函〔2026〕10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市发展大道污水管道**工程调整建设规模
**市发展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2年10月19日在我局立项(项目批准文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440785-04-01-778776),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概算审批手续(项目批准文号:恩发改投〔2023〕165号)。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井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你单位提出对**市发展大道污水管道**工程进行调整建设规模。为完善工程建设基建程序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同意调整**市发展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由“**污水管总长度5666米,****泵站”调整为“**污水管总长度5877米,****泵站”。
二、其他
请按****和恩发改投〔2023〕165号执行。
此复。
附件:1.****关于**市发展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2.恩发改投〔2023〕165号关于**市发展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概算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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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