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公司劳务派遣服务的公告》,截至2026年9月8日18时报名截止,****集团有限公司、湛****公司、**蓝代****公司、******公司、**市****公司、****、****公司等7家单位报名并提交报价材料。****小组审核,7家单位均符合资格条件。现将评审过程及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本次派遣22人,服务协议签订时限三年)。
遴选方式:公开遴选,采用最低报价法,以用工单位实际承担费用(即参选单位全部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报价相同的,综合资质、业绩择优选取。
预算控制标准:劳务派遣管理费用不高于70元/人/月。
二、报价及审核情况
经对7家参选单位报价函逐一审核,并结合电话沟通核实,其中3家单位报价附有需我局另行承担的费用条件。因此,我局要求该3家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逐项列明附加条件的内容及金额。经复核,各参选单位报价情况如下:
(****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费27.8元/人/月;附加条件及费用:残保金。
(二)湛****公司:管理费63元/人/月,无其他额外费用。
(三)**蓝代****公司:管理费39元/人/月;附加条件及费用:增值税差额专用发票税费、残保金(残保金费用按派遣人员在职月份均摊计算不超过30元/人/月,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公司:管理费68元/人/月,无其他额外费用。
(五)**市****公司:管理费69元/人/月,无其他额外费用。
(六)****:管理费39元/人/月,无其他额外费用。
(七)****公司:管理费60元/人/月;附加条件及费用:百分之三十的残保金费用。
7家参选单****集团有限公司、**蓝代****公司和****公司3家公司要求我局另行承担残保金、增值税税费等本应由服务商承担的法定规费和经营成本,造成各参选单位报价口径不一致,无法开展横向比价。****小组集体研究,这3 家公司响应文件不满足项目实质性服务需求,按无效响应处理;经认定后,有效完整报价共 4 家,满足评审开展条件。
三、遴选结果
****小组综合评审,在符合完整报价要求且未超过预算控制标准的4家单位中,****综合报价最低(劳务派遣管理费用39元/人/月,无其他额外费用),确定该司为本项目中选单位。
四、其他事项
(一)遴选结果已书面告知各参选单位,告知期内未收到异议。如对本次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名向我局反映(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9-****609),单位提出异议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个人反映的应当写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未获有效异议的,遴选结果即行生效。
(二)我局将与中选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务派遣协议》,协议将明确: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统一标准足额发放和缴纳;管理费39元/人/月包干,我局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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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