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广高速公路****口至**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TJ7合同段混凝土拌和站、试验室、钢筋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0月 29日至 2026年11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济广高速公路****口至**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TJ7合同段混凝土拌和站、试验室、钢筋加工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街道新新公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街道新新公路东侧,进作为临时混****加工场,不作商业用途对外销售,将随着济广高速公路****口至**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口至凌坑段改扩工程建设完成而结束,年加工标段混凝土总量约27.6万立方,钢筋总量约1.02万吨。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执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中的较严值,全部回用于生产中。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