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振兴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二、三期项目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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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智能装****公司**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二、三期项目勘察设计
**智能装****公司**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二、三期项目勘察设计
A02-124********5190362-****1020-000002-6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智能装****公司**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二、三期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编号:****)于2026年10月20日****交易中心网、**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止,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该项资料是否指的是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供的“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请明示。

答: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表”系投标文件统一编制格式。资格审查评审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财务要求条款,即: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提供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填写该表格时,应将上述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作为该表格附件一并附后。上述资料属于资格审查评审内容,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予以审查。

问题2: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2)勘察业绩可为勘察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类型业绩,但须为业绩合同内的勘察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时间、规模以合同注明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其他资料证明)。若为联合体中标的项目,须提供各方共同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证明其承担的为设计任务。”,“为设计任务”是否错误。

答:“为设计任务”系文字笔误,应修正为“为勘察任务”。即:若为联合体中标的项目,须提供各方共同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证明其承担的为勘察任务。

本答疑书通****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监督机构:****运输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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