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15MA55PL645P | 建设单位法人:杜克孝 |
| 林卓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德政**侧、安华路东侧(**市**区澄华街道文冠路107号B1栋2层半层、3层整层及4层半层) |
| ****(原名:**市优必****公司)机器人智能构件舵机生产线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13-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6.729444 纬度: 23.48194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13 |
| 汕环**建〔2021〕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15MA55PL645P001Y |
| 2026-05-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15MA55PL64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0MA4UN6BN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0MA4UN6BN18 | 竣工时间:2026-05-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uanjing/158.html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生产舵机、精密注塑件,年生产舵机1.2亿只/年,精密注塑件20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环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关于的答复意见》(2022年8月19日),原项目分拆为高德斯项目和高德乐项目两个子项目进行生产,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分拆后的高德乐项目主要生产舵机、精密注塑件,计划年生产舵机1.2亿只/年,精密注塑件7500吨/年。 |
| 根据实际发展需求,项目进行分期建设,本次验收范围为****(原名:**市优必****公司)机器人智能构件舵机生产线项目(一期),高德乐一期项目主要生产舵机、精密注塑件,年生产舵机3000万只/年,精密注塑件4600吨/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舵机生产工艺:壳体组装→PCBA组装→底盖组装→电位器杆组装→二级齿轮组装→三级齿组装→输出齿组装→四级齿组装→上盖组装→螺丝锁附→全检功能→镭雕→输出成品; (2)注塑件生产工艺:塑胶粒原料与色粉混合→烘干→注塑→半成品→半成品仓库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件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舵机生产工艺实际在舵机组装电子元件过程中,无采用焊接(焊锡)工艺,也无使用镭雕机进行二维码镭雕,舵机生产工艺实际为:壳体组装→PCBA组装→底盖组装→电位器杆组装→二级齿轮组装→三级齿组装→输出齿组装→四级齿组装→上盖组装→螺丝锁附→全检功能→输出成品。 |
| 注塑件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舵机生产工艺实际在舵机组装电子元件过程中,无采用焊接(焊锡)工艺,也无使用镭雕机进行二维码镭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的污水仅为生活污水。日常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厌氧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市**区清源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废气源包括生产工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生产工艺废气包括注塑废气、活性炭脱附再生系统有机废气、破碎、混分粉尘、镭雕烟尘以及焊接烟尘。注塑废气:项目6个注塑车间分别配套集气罩、管道和风机,将注塑废气收集后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引至35m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在线脱附再生系统有机废气:项目共配1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每6套活性炭吸附装置配1套活性炭在线脱附再生系统(电加热式催化燃烧设备),本项目共设置2套活性炭在线脱附再生系统,脱附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输送至催化床燃烧器内催化燃烧后通过排气筒引高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60000m3/h。破碎、混色粉尘:项目破碎机口设置活动挡板,密闭收集,无粉尘外逸,项目原料混色过程为密闭搅拌,因此项目无破损、混色粉尘产生。镭雕烟尘、焊接烟尘:项目3个舵机车间分别配套集气罩、管道和风机,将烟尘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0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高压静电油烟净化除油处理后,经风管引至楼顶天面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高德乐一期项目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高德斯一期项目已建三级化粪池厌氧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市**区清源水质厂净化处理。高德乐一期项目实际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注塑工艺废气、活性炭脱附再生系统有机废气及破碎、混分粉尘。高德乐一期项目3个注塑车间均为密闭车间,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高德斯一期项目已建的1套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经43m高排气筒(FQ-8B0012-1)高空排放。高德乐一期项目配套的1套活性炭脱附再生系统(电加热式催化燃烧设备)依托高德斯一期项目已建设施,脱附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输送至催化床燃烧器内催化燃烧后和注塑废气一起通过同一根43m高排气筒(FQ-8B0012-1)排放。高德乐一期项目实际建成1个舵机车间,在舵机组装电子元件过程中,无采用焊接(焊锡)工艺,也无使用镭雕机进行二维码镭雕,因此不产生镭雕烟尘以及焊接烟尘,相应设施及排气筒无建设。 |
| 在舵机组装电子元件过程中,无采用焊接(焊锡)工艺,也无使用镭雕机进行二维码镭雕,因此不产生镭雕烟尘以及焊接烟尘,相应设施及排气筒无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区德政**侧、安华路东侧。 | 实际建设情况:高德斯项目占厂房B栋2层南边一半面积,本次高德乐一期项目位于厂房B栋2层北边一半面积、3层整层及4层北边一半面积。 |
| 项目选址与环评一致,但具体生产楼层有所调整。基于实际发展需求、厂区紧凑布局以及高德斯项目原有场地情况,****公司**协商,利用高德斯项目未使用的车间空间建设高德乐项目。重新规划后,高德斯项目占厂房B栋2层南边一半面积,本次高德乐一期项目位于厂房B栋2层北边一半面积、3层整层及4层北边一半面积。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691 | 24.55 | 0 | 0 | 0.691 | 0.691 | / |
| 1 | 1 |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高德乐一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高德斯一期项目已建三级化粪池厌氧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排入**市**区清源水质净化厂处理。 | 经监测,项目废水污染物pH值、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符合**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
| 1 | 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工艺 | 活性炭脱附再生系统有机废气、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产生的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 项目3个注塑车间为密闭车间,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高德斯一期项目已建废气处理设施“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经43m高排气筒(FQ-8B0012-1)高空排放。活性炭脱附再生系统(电加热式催化燃烧设备)脱附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风机输送至催化床燃烧器内催化燃烧后通过同一根排气筒引高排放(排气筒高度43m)。 | 经监测,工艺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
| 2 | 活动挡板、密闭收集 |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丙烯腈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苯乙烯、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 通过在破碎机口设置活动挡板、密闭收集,原料混色采用密闭搅拌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外环境影响。 | 经监测,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丙烯腈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的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的要求。 | |
| 3 | 活动挡板、密闭收集 | 厂区内VOCs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通过在破碎机口设置活动挡板、密闭收集,原料混色采用密闭搅拌等措施减少粉尘对外环境影响。 | 经监测,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
| 1 | / | 项目营运期东、西南、西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 | 高德乐一期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及各种泵类。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养护,降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 经监测,项目西南侧、西北侧和东侧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东北侧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布袋除尘装置的收集粉尘、静电除油烟装置产生的废油脂。****公司清运处理,食堂产生的废油脂经收集后每天****公司清运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以及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矿物油桶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 | 高德乐一期项目实际在舵机组装电子元件过程中,无采用焊接(焊锡)工艺,也无使用镭雕机进行二维码镭雕,因此不产生烟尘,无配套布袋除尘处理器,无产生粉尘。静电除油烟装置废油脂依托高德斯一期项目****公司清运处理。**一间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B栋3层。废矿物油及废抹布手套、废包装容器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依托高德斯一期项目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矿物油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 无,环评时一起建设,无分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高德乐一期项目依托高德斯项目的已建生产厂房、宿舍楼进行生产生活。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