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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二十条、《**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和《**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我局对《****产业园海龙科技创新产业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载体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项目三期【地下室】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项目施工许可文书号为:440********6120101)予以备案。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产业园海龙科技创新产业区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载体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代都市工业产业园项目三期【地下室】
二、备案号:****
三、建设单位:****
四、施工单位:****
五、该项目要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依法依规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我局。
备案机关:**市******执法局
备案时间: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