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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大坪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 **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大坪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 | ||
| **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大坪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正常 | ||
| 2026-10-29 09:30:00 | ||
| 2026-11-02 17:30:00 | ||
| 2026-10-29 09:36:10 |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大坪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大坪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 | ||
| 公示名称 | **县大坪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大坪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10月26日9:30 | ||
| 评标情况 | 此次评标总体情况详见《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评审后进行排名,按定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商务标得分为15.00,技术标得分为17.20,投标报价得分为60.36,综合得分为92.56。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昕****公司,商务标得分为15.00,技术标得分为12.80,投标报价得分为64.24,综合得分为91.04。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经济****公司,商务标得分为11.00,技术标得分为12.40,投标报价得分为64.82,综合得分为88.22。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1.80%(人民币752778.42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财政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孙树平 | 资质资格 | 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7661)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E151A05661)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昕****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4.76%(人民币730087.74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财政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宪成 | 资质资格 | 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7116)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E161A00636)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经济****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4.20%(人民币734380.57元)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财政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及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本波 | 资质资格 | 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8817)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E****08365)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政府院内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房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55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63-****561 |
| 联系地址 | **市**县三****服务中心五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11月2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市****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