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大稳智算中心项目

审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穗发改批〔2026〕69号

********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中心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粤发改规〔2026〕9号)的相关要求,我委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
二、项目位于**区东涌镇**公路东涌段18号之一,总投资约30000万元,预计2027年3月投产,项目建设内容为利用一栋现有建筑第七层部署232个物理机柜,其中186个38千瓦液冷机柜、46个8千瓦风冷机柜,合计7436千瓦,折合约2974个标准机架,总算力规模约2857PFLOPS@FP16。
三、用能工艺
数据中心空间设计遵循模块化设计原则,单个模块的IT设备、电源、空调达到最佳平衡,主设备系统、空调系统、气流组织系统、供电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做到最优匹配与综合集成,提高机房空间利用率,模块间注重模块组合设计,****中心的标准化;机柜采用整机柜方式,以及面对面、背对背的布置方式,机柜面对面布置形成冷风通道,背对背布置形成热风通道,配合合理布置送回风口取得合理气流组织,避免冷热气流掺混,部分机房采用冷板式液冷技术,显著降低机房空调系统的制冷负荷,减少空调系统能耗。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186个液冷机柜(功率38千瓦,1级能效),46个风冷机柜(功率8千瓦,1级能效),36台UPS主机(600千伏安,1级能效)。
(二)辅助设备:8台容量为250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空载损耗2080瓦,负载损耗15445瓦,1级能效),8台冷量分配单元(功率18千瓦,制冷量1200千瓦),以及多联式空调、精密空调、柴油发电机、冷却塔、水泵和照明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项目主要对电力、柴油和水进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电力和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9148.13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412.82万千瓦时、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5.92吨。****中心电能比(PUE值)不高于1.198。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32840.43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83.18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32757.25吨。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为3.649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项目IT设备均选用符合《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1级能效和《服务器和数据存储设备能效“领跑者”评价要求》(T/CECA-G 0284-2024)节能水平要求的产品。
2.项目针对不同功率密度机柜分别匹配水氟双冷源风墙精密空调与冷板式液冷技术,确保了散热方案的针对性和高效性,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的同时,降低运行能耗。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新增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1级能效要求。
2.采用冷板式液冷技术,通过冷板与服务器核心发热部件直接换热,将大部分热量通过液冷工质带出机柜,其余散热负荷由风冷系统承担,按照设计冷负荷约2:8的风液比例配置冷却能力,提高制冷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3.采用“风液同源冷板式液冷+水氟双冷源空调”的冷却技术路线,以闭式冷却塔作为风冷和液冷系统的统一室外冷源。根据室外气象条件和机房冷负荷需求,自动切换水侧自然冷却、混合预冷及压缩机制冷等运行模式,在满足机房温湿度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利用自然冷源,减少压缩机运行时间及机械制冷能耗。
4.对闭式冷却塔风机、液冷一次侧循环水泵、水氟双盘管近端风墙风机及空调压缩机等设备采用变频或EC调速控制,并引入AI智能能效优化系统,结合室外干湿球温度、IT设备运行负荷、机柜上架率及制冷设备运行状态,动态优化设备启停、运行频率、循环水流量、送风量及冷量分配,实现制冷系统按需运行,减少设备低效运行、过度供冷及无效冷量输出造成的能源消耗,提高空调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5.照明系统采用高效LED光源,根据各区域照明需求,分区、按需开启照明,以满足不同区域和使用场景的照度要求。
(三)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力、柴油和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要求。
(四)其他要求
1.项目承诺通过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若国家、省有更新绿电绿证要求,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2.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3.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4.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5.严禁利用项目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嘉****公司根据本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委将视情况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委员会令2016年第33号),不定期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对本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嘉****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委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区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

2026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环境局,**供电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