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境局**分局
根据关于龙****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县老隆镇同福街27号,邮编:517300
联系电话:0762-****369
传 真:0762-****3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龙****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老隆镇幸福** |
| 环评机构 | **省****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县老隆镇梅龙铁路**段北侧幸福南路与川中大道交汇处西侧,占地面积0.71公顷,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主要工艺为:“A/A/O生化池+自养反硝化深床滤池”,服务范围为幸福**居民生活污水,劳动定员9人,均在厂内食宿,总投资12359.83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做好施工期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施工期间扬尘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布置各类高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同时须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理工作。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处理污水产生的恶臭气体须采取有效的收集和处理措施,有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无组织恶臭气体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表4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内各生产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南厂界满足4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工作。危险废物暂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且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须综合利用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做好水量水质的管控,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做好次氯酸钠、危险废物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6.项目出水指标须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一级A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较严值。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