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修编(2026-2030年)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发布如下公众参与公示。
一、规划概况
为夯实**市电路板产业的发展基石,科学引导和规范**市电路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印发《**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并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形成《**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发展规划提出,所有**电路板项目须统一布局于“**市电路板核心集聚区”,核心集聚区包括富山和高栏港两个片区。2020年7月31日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厅审查(粤环审〔2020〕166号)。
截至目前,该规划已实施满五年,随着行业持续发展,现有产业规模已难以满足核心集聚区的实际发展需求,亟须启动规划修编工作,并同步开展新一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更好地适应新阶段发展要求,强化行业环境管控,支持电路板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推动**市电路板行业科学发展,根据《关于委托开展**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修编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由市工信局、****环境局共同委托**区牵头联合**区、经开区共同开展**市电路板行业发展规划修编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规划修编后,富山片区新增面积2.37平方公里,形成总面积为6.31平方公里的核心集聚区;高栏片区新增面积1.56平方公里,形成总面积为4.91平方公里的核心集聚区。
二、规划区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来源于规划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规划实施后,富山片区的生活污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后进入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工业废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后进入江湾水质净化厂、沙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高栏片区的生活污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后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工业废水经企业自行预****水厂二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规划区内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工业燃料废气、生活源燃料废气和交通尾气,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这些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噪声:规划区内企业内部生产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这些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主要环境影响来自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的处理处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富山片区的生活污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后进入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工业废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后进入江湾水质净化厂、沙龙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高栏片区的生活污水经企业自行预处理后进入南水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工业废水经企业自行预****水厂二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经水环境影响预测,规划新增的水污染物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较小,可满足相应地表水、海水环境功能标准要求。
(2)废气:规划区内企业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废气治理措施。燃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改建的工业窑炉,如烘干炉、加热炉等,有行业标准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执行相关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根据《**省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按照(环大气〔2019〕56号文)国家重点区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执行30、200、300mg/m3;电镀环节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产品的基准排气量执行(GB21900-2008)表6的相关要求;其他环节产生的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氟化物、甲醛、粉尘等污染物,有组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采用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状况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要求,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尽量进行回收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外卖、外****公司或进行填埋、焚烧处置等。危险废物均委托给相应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报告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后,核心区新增区域的建设符合国家、省有关产业与环保政策,规划符合**省、**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严格新入企业的准入、落实总量管控,从环境角度,规划发展的目标、规模及产业发展基本合理。未来,核心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拟入企业必须进行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指标、污染治理措施与对策,同时保证治理措施的稳**全运行。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规划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核心区规划修编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下文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取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影响区域的民众与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或反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市
****信息化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6-****942
地址:**市**区迎宾北路3333号
电子邮箱:gxjxck@zhuhai.****.cn
邮编:519100
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智环****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20-****4617 传真:020-****5821
地址:**市**区**中路335号 邮编:510030
****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