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医用低温保存箱1台、血液冷藏箱1台,用于检验科血液及生物样本的低温储存。本项目依据《****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采用院内自主采购方式组织实施,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就采购需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
一、公告性质说明1. 本公告为采购公告,系我院正式组织的院内自主采购活动,按本公告载明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2. 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不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对供应商所递交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3. 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提供虚假资质或资格证明等材料的,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有违法行为的,****机关处理。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医用低温保存箱、血液冷藏箱采购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计(元) |
| 1 | 医用低温保存箱 | 19,600 | 1台 | 19,600 |
| 2 | 血液冷藏箱 | 40,000 | 1台 | 40,000 |
| 合计 | — | — | 2台 | 59,600 |
各品目单价为该品目的报价上限,供应商任一品目单价超出上限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设备可对其中一项报价,亦可对两项设备报价,可兼投搛中。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拟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9,600元(含税),该金额即为本次报价上限,超出该上限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交货与验收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六)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4日17时30分(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供应商现场递交递交时间或邮寄寄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响应。
三、技术参数要求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医用低温保存箱、血液冷藏箱技术参数要求表》。附件1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公告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所列参数与本公告正文不一致的,以本公告正文为准。
四、报价要求1. ★本设备整机质保期为5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非人为损坏零部件,响应时间不大于24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48小时;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服务,零部件价格不高于市场同期水平,每年至少1次免费巡检与保养;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血液或样本损毁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报价为含税总价,包含设备主机、随设备配置清单所列全部附件、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计量检定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全部费用;
3. 供应商报价低于全部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百分之六十的,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 供应商应提供报价明细及汇总清单,如有设备使用耗材的,须一并注明耗材清单及价格(若有);
5. 供应商须按品目分别报价,缺项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并提供产品注册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分包、转包。
六、资料递交要求 (一)递交材料清单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3. 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及生产企业相关资质;
4. 公司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同类业绩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7. 报价明细及汇总清单(按品目分别列明);
8. 技术参数响应表(对照附件1逐条响应,注明"满足/不满足/正偏离/负偏离");
9. 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的,我院仅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按有关规定保存或销毁,不作其他用途。
(二)递交要求1. 递交材料须密封包装(如采用快递方式,须先密封再装入快递文件袋),密封处加盖公章,包装外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 投递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4. 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与邮递送达两种方式,以供应商现场递交递交时间或邮寄寄出时间为准。
(三)关于器具计量供应商须对新购进的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配合我院完成器具计量,并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国计量法》要求的计量检定证书;属依法不需要实施强制检定的部件(如本项目的储存类设备),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书面说明。
七、评审办法与成交规则 (一)评审方式1. 第一阶段(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资格及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重点核验★号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及证明材料齐备性;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第二阶段;
2. 第二阶段(比价):与通过第一阶段审查的供应商议价及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评分最高者成交。
(二)成交规则1. 本项目采用报价、议价与评分相结合方式。综合评分后综合得分相同的,****小组按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同类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的顺序逐项比较,较优者成交;上述因素均相同的,****小组集体表决确定;
2. 通过第一阶段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我院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成交结果评审结束后,我院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1. 我院对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予以保密,资料不予退还。采购单位是否采纳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影响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可不予单独书面回复,供应商可向我院采购经办部门查询本次采购结果;
2.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质疑;
3. 本公告在****官方网站及相关信息公开渠道发布,公告期限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 本公告及附件1的解释权归****所有。
九、联系方式本项目联系方式如下。
业务咨询:麦老师,联系电话:0668-****292。
采购小组:0668-****163。
资料邮递地址:**市**街道办教育路12号****纪检办公室。
收件人:陈老师,收件电话:0668-****290。
监督部门:****纪检办公室,监督电话:66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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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