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
****储备中心申请出具位于**街道**村用地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为11724.97平方米(17.59亩),地块一用地面积为7226.98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为2379.86平方米,地块三用地面积为2118.13平方米。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图):
地块一
1、用地面积为7226.98平方米;
2、用地性质:社会福利用地;
3、0.2≤容积率≤2.0;
4、建筑密度≤30%;
5、绿地率≥35%;
6、建筑高度≤24米。
建筑退线要求:建筑主要朝向后退地界线:当建筑高度H<10米时,建筑后退6米及以上;当建筑高度10米≤H<24米时,后退9米及以上。建筑次要朝向后退地界线:当建筑高度H<10米时,建筑后退4米及以上;当建筑高度10米≤H<24米时,后退6米及以上。
地块二
1、用地面积:2379.86平方米;
2、用地性质:国有农用地(坑塘水面)。
地块三
1、用地面积为2118.13平方米;
2、用地性质:国有农用地(坑塘水面)。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
3、在自身用地范围内按国家、省有关规范及当地供电标准配置供电设施。
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镇政府(街道办)公示栏、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
5、联系电话:066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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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