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4小时前 | 公 开 人:****清算组 | |
| ****法院于2023年12月15日裁定受理****(下称“九威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泰****事务所****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案号为(2025)粤0306强清7号。 ****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确保强制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清算组现根据《****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审计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规定,拟通过****公司审计机构。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九威公司基本情况及财务资料情况 ****公司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九威公司”),1995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905151F,住所为**市**区石岩镇**工业区C栋,法定代表人张建民,注册资本为80万美元,股东为****公司(持股70%,以下简称“三九公司”)、****公司(持股30%),企****公司,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九威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塑料包装袋的印刷业务、生产经营塑料包装材料。 (二)清算组接管到的财务资料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清算组已调查、接管到的财务资料主要包括: 1、九威公司1996年-2006年会计凭证纸质原件,共计438册; 2、由****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的审计报告二〇〇五年度》复印件1份; 3、银行流水:****公司工商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交易流水。 二、选任审计机构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在《****协会审计机构备案名单》内; 2.报名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至少曾为1宗**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 3.报名单位及****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工作范围 ****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账面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核实企业总资产及其构成、企业总负债及其构成、企业净资产及其构成,是否资不抵债的结论性意见,审计的主要调整事项等。 2.****公司与其对外投资企业、分****公司的往来和债权债务情况。 3.****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情况、是否存在抽逃出资、应收类款项、对外投资及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 4.****公司的应收类款项采取积极的函证方式逐笔函证,对未回函单位须实施替代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清算组注意的事项:****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九****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 6.为清算组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及时提供支持。 7.对清算组接管到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核查。 8.根据清算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9.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三)承诺事项 1.审计机构应保障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审计和其他各项工作,****公司的审计工作指派不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组成工作团队,以高效地完成相应工作。 2.在被选定为审计机构之日起5日内与清算组签订委托审计协议,并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可以于接受委托之日起2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 3.人民法院、清算组、九威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审计机构对审计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审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法院或清算组授权的情形除外。 三、审计费用 1、本案审计费用参照〔2011〕313号《****物价局****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人民法院有关破产审计工作惯例,由清算组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最终以《破产专项审计委托协议书》约定为准。如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应向清算组出具无法审计的报告,审计费用(含税价格)上限不高于人民币2,000元,具体金****法院请示确定。 2、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报酬之内。 3、****法院批准后再行支付。 四、特别说明 1.违反约定期限提供审计报告,每逾期一天审计费用扣减万分之五。 2.审计机构未经清算组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清算组有权更换审计机构。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提供服务且被列入《****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备案名单》的审计机构向****协会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24时 清算组联系人:钟律师、伍律师 联系电话:166****0206、132****6655 ****协会联系人:许世妙 联系电话:0755-****9804 六、选定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经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需要在收到选聘结果的3日内向清算组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审计机构的简介、资质和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参与办理本案审计事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人员的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破产案件办理经验等; 4.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资质证书、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资质证书、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 5.项目报价方案(应明确计算标准及可协商最大折扣); 6.审计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邮件送达地址等; 7.诚信承诺书,包括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严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法院做好审计工作的承诺,不予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承诺,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承诺等。 七、其他事项 1.****协会拟于2026年11月2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采用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备选审计机构; 2.****协会采用深破通平台线上摇珠方式选聘机构; 3.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在获得选**果的3日内向清算组提交第六条所列全部资料。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由清算组或****协会通知备选机构候任; 4.****协会对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5.被选定机构按照清算组要求签署格式版本《委托协议》,非格式条款可以协商确定; 6.清算组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清算组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