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蓬江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审批
广东-江门-蓬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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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6-04-07
名称: 关于调整**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文号: **发改资〔2026〕12号 发布日期: 2026-04-07
主题词:
关于调整**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发改资〔2026〕12号


****政府****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调整**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概算的函》(**建管函〔2026〕35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3-440703-04-01-699088)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导致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的改变,****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你单位调整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概算总投资由10698.23万元调整为576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由5649.85万元调整为1799.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4743.08万元调整为3277.25万元,基本预备费由305.3万元调整为102.34万元,新增建设期利息588.34万元(详见附件)。

三、其他按**发改资〔2024〕15号文、**发改资〔2026〕10号文执行。

此复。

附件:**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

2026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区新能源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一

工程费用

1799.77

1

规划一路

726.94

2

规划五路

527.92

3

中泰东路排水

544.91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277.25

三

预备费用

102.34

四

建设期利息

588.34

五

总投资

57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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