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鑫睿轩科技有限公司(扩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扩建)
建设地点 **省**市凤岗镇京东路1号13号楼1801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凤岗镇京东路1号13号楼18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40′56.214″,东经114°10′25.4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E9PFMJ3C。项目扩建后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890平方米,建筑面积189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眼镜(光学眼镜、太阳眼镜)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眼镜(光学眼镜、太阳眼镜)30万副/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拟将移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镭雕、焊接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外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项目喷砂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外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 废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雨水通过雨水系统排水管网汇集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水喷淋装置喷淋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的****公司处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处理厂处理。 噪声:经厂房的隔声、减振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处理;中转物定期交原生产厂家作为原始用途;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承诺做好相关环保治理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公示时间 2026-10-27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