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百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喷粉后固化、补漆及晾干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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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27

项目名称 ****喷粉后固化、补漆及晾干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阜沙镇上南村阜港公路45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109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黎钜添
联系人 梁淑仪 联系电话 137****6252
项目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7-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市阜沙镇上南村阜港公路45号,改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约2109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123平方米。改扩建后,项目于2024年1月29日取得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中环建表(2024)0003号。 根据《****环境局涉VOCs低效失效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环办〔2025〕41号)文件,原治理工艺为“水喷淋 脱水 二级活性炭”,其中活性炭填装量不符合《有机废气治理活性炭吸附装置技术规范》(TZSESS010-2024)的要求。改造后处理风量及工艺不变,活性炭填装量为0.8吨,过滤风速为0.42-0.55m/s,活性炭类型为柱状炭,碘值>800mg/g。项目年VOCs排放总量小于0.3吨/年,且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活性炭更换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一年更换两次,共1吨/年。 本次改造不涉及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污染防治设施的重大变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粉后固化、补漆及晾干废气采取水喷淋 脱水 二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一条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贮存于危废仓,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置。
承诺:**** 黎钜添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黎钜添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5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