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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成交候选人。现将成交获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 10月27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 成交候选人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市泽邦****公司 | **佳美****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918000.00 | 919250.00 | 918700.0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一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一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一年) |
| 综合得分 | 87.33 | 73.32 | 68.3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781MA55944W8P | ****1781MAC5EMQY3Q | ****1781MA5571AX5C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韦伟
联系电话: 0662-****268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学
联系人:梁月斌
电话:0662-****198
招标人:****学
招标代理机构:****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