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我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5﹞15号)的要求,现将****水库(翡翠湖)20年经营权转让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库(翡翠湖)20年经营权转让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水库(翡翠湖)水面经济经营权转让方式确定
3、项目建设地址:**市**区龙塘镇
4、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属公共**经营性文旅盘活项目,****水库(翡翠湖)优质山水生态**,****水库防洪调度、水利安全、生态保护、水**管理相关规定前提下,以“生态优先、轻量开发、文旅赋能、安全运营”为原则,开展水库水上文旅、滨水休闲、生态研学、户外运动等经营性文旅项目开发。****水库水利功能、不破坏库区生态岸线、不影响防洪安全。
5、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设定为20年。
6、建设投资及资金来源:由中标方承担。
二、实施单位:****
三、风险分析单位:**世纪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公司
联系人:叶茂樟
联系电话:020-****2966
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区鹤瑞路81号高芯设计大厦1001-1房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受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影响或相关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实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2、本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3、对本项目实施持何种态度;
4、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告说明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于2026年11月3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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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