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心起步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光储****中心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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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1-124********5190362-****1016-000003-1 | ||
| 更正公告 |
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起步区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光储****中心施工(惠公易建**【2026】121)于2026年10月16日****交易中心网、**省公共**交易平台(粤公平)、**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以下更正:
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其他评分因素
| 原招标文件: | 现更正为: | ||
| 类似工程业绩 (8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 ①工程造价≥1.0亿元,每提供一项得2分, ②5000万元≤工程造价<1.0亿元,每提供一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规模的,可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成员方)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光伏类施工业绩: 工程造价≥150万元,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光伏类施工业绩,若为EPC类型项目业绩,仅认可其中光伏施工部分对应金额,须提供能够区分光伏部分造价的证明材料。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规模的,可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 类似工程业绩 (8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 ①工程造价≥1.0亿元,每提供一项得2分, ②5000万元≤工程造价<1.0亿元,每提供一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规模的,可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承接过的光伏类施工业绩: 工程造价≥150万元,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光伏类施工业绩,若为EPC类型项目业绩,仅认可其中光伏施工部分对应金额,须提供能够区分光伏部分造价的证明材料。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金额、规模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体现规模的,可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信誉情况 (2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的房屋建筑类或光伏类施工项目,获得过市****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或以****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信誉情况 (2分)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的房屋建筑类或光伏类施工项目,获得过市****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或以****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无提供不得分。 |
二、本项目其它内容及《招标日程安排表》不变。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通****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10月27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