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拟对下列项目进行采购,现面向全市场进行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详见需求清单。
二、项目控制价:人民币柒万叁仟陆佰元整(73600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或社会团体;
(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四、其他要求
(一)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若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认证等),应符合或通过,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二)质量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合格后3年(厂家或国家对设备另有超过该免费保质期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保服务;检修人员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小时,并能在8小时内上门维修并排除故障;由于硬件原因,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必须替换故障设备,保证使用。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金额应包含服务期内所有人工、差旅及符合本项目要求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报价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书须由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起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报价单格式自拟,含品牌、型号、单价、总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六、提交相关事项
(一)提交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
(二)接收地址:**市**区**大道鲤鱼岭6****管理局综合办公楼9楼909室。
(三)接收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期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7:30,超出此期限不再接收任何单位报价。
联系人:刘鸿;联系电话:0668-****338。
附件:需求清单
****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