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164号
关于饶洋镇村庄基础环境提升及补短板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饶洋镇村庄基础环境提升及补短板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镇村片区组团建设项目(第一批)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饶洋镇饶洋镇镇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针对饶洋国道沿线片区组团内村庄基础环境提升及补短板,对杨慈埔村、埔下村、名扬村、水东村等村内空地节点硬底化、排水管网、沟渠盖板、环境提升等约11279平方米,局部道路、节点安装太阳能路灯约75盏等村庄内基础补短板内容。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9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382.60万元,其中:工程费342.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65万元、预备费39.9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上级补助资金及镇村自筹等资金中列支。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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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