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沙扒镇渡头村红色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6日 17: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6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3****301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沙扒镇**路7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662-****3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大道19号保利﹒天寰南门4栋A046号商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3****301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沙扒镇渡头村红色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02 15:00:00,更正为:2026-11-03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1-02 15:00:00,更正为:2026-11-03 09:00:00。
(1)原招标文件内容: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可申请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期:支付比例37%,中标人按照完成工程量予以计量并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核实,提交进度款报告之后可以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当期进度款,进度款为完成工程量的80%(包含工程启动资金)。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核**算造价后支付至项目审核定案结算价的97%给中标人,最终结算价以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4期:支付比例3%,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工程量根据最终实际工程量,以财审最终审定为准。在项目保修期(1年)满后复检达到要求后一次性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现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可申请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按照完成工程量予以计量并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核实,提交进度款报告之后可以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当期进度款,进度款为完成工程量的80%(包含工程启动资金)。
3期:支付比例37%,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核**算造价后支付至项目审核定案结算价的97%给中标人,最终结算价以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4期:支付比例3%,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本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结算工程量根据最终实际工程量,以财审最终审定为准。在项目保修期(1年)满后复检达到要求后一次性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2)更正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报价要求新增:8、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10%,不按要求报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中绿色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参与下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6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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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县沙扒镇**路74号
联系方式:066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19号保利﹒天寰南门4栋A046号商铺
联系方式:193****30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荣
电 话:19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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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