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河田镇防火巡护道升级改造工程(****服务区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接收 **** (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 / 标段勘察设计的投标。发包人和设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 (9)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万零伍仟元整(¥805000.00)。其中:工程勘察费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肆仟贰佰柒拾元整(¥184270.00),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零柒佰叁拾元整(¥620730.00)。(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格以财政审核为准。) 4、项目责任人:方国涛。 5、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6、设计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8、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 合同签订后,实际日期以发包人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开始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初测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外业验收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15份; (3)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通过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报告送审稿10份; -(4)定测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10份; (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各设计文件等进行修 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等最终稿各1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各15份;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施工期暂定2年,缺陷责任期2年。 (7)提供项目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必需服务。天。 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4 份,合同双方各执 2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