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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10-26 |
| 名称: | 关于****厂区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10-26 | |
| 主题词: | |||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县石湾镇石湾大道西侧鸾岗谢屋组,用地面积576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6)**县不动产权第****968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6年7月31日经博****委员会2026年第十一次****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100101,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760平方米,容积率1.6~2.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216~14400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15%)。配套设施:移动通信类基础设施1处(基站机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基站结合室内覆盖系统设置时建筑面积≥35平方米)、配电网开关站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本项目容积率原则上按2.5进行控制,如因项目实际需求确需提高开发强度时,****政府****管理部门组织专题论证,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送审方案由1栋4层厂房和1栋7层宿舍组成,技术经济指标如下:用地面积5760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90.6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2229.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778.3平方米,建筑系数48.24%,绿地率10%,容积率2.13,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94.5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5.1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871.7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14.99%,机动车停车位50个,非机动停车位26个。厂房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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