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污水系统查漏补缺工程已由 穗增发改投批[2026]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摸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街污水系统查漏补缺工程
2.2 建设地点:**市**区**街道
2.3 建设规模:
子项一:公共管网结构性隐患整治工程。管道缺陷修复 438处,错混接改造112处,补充53处雨水箅子及连接管。共涉及开挖修复DN300-DN1500约3km,非开挖修复45处,清淤约334立方米。
子项二:北部排水单元巩固提升工程。对廖隔塘村、廖村、蒋村、陈桥头村、棠村、庆东村、棠厦村、曹村进行排水改造。共涉及**DN125-DN500排水管道约92.6km。
子项三:区域污涝同治工程。整治水浸点2处,**雨水渠箱3500x2500约250m,d1000雨水管道45m,八字排水口1座。
子项四:**排水单元巩固提升工程。改造面积125ha,** DN150-DN800雨污水管道约23km。
子项五:渠箱治理巩固提升工程。拟对富鹏路、富鸿路、新汤路、夏街涌渠箱排口进行向上溯源并错混接整治。共涉及**截污溢流泵井4座,**DN200-DN600管道约1 .6km。
子项六:智慧化建设工程。新增污水系统监测设备、远程启闭闸门等共24套等。
2.4 勘察摸查、设计工期: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勘察摸查、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完善后10日历天通过最终审查。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20%。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合同价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20%。
摸查工期:承包人提交管网摸查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设计工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合同价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20%。
2.5 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物探)、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编制施工图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概算编制及评审、管网资料收集、管道摸查、检测、溯源等工作,并取得管线摸查检测成果文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前期报建手续、现场指导与服务等。
2.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③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③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设计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勘察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管道摸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涵盖工程测量),或具备上述②资质。
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4 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负责人是****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需提供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专业人士,则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6 投标人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注:若无此项要求,由招标人自行删除)
3.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
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下载。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
6.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5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司****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6 投标人应****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2资格审查****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9.1 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
9.2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9.3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招标单位:****
联系人:陈桂坚 联系电话:020-****242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浩然 联系电话:134****2875
招标监督机构:****水务局
监督电话:020-****9502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