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采购助理全科医师教学模拟训练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1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及公告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及公告中应为“投标人”的表述文字有误变成为“采购人”,现已修正,具体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 1 | 采购助理全科医师教学模拟训练设备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注:
(1)投标价格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及零配件、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因验收而产生的检测费和调试费、保险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税金以及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采购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助理全科医师教学模拟训练设备):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采购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县龙仙镇陈璘路150号喜樾家园7栋门店09-1
3.方式:现场或发送电子邮件(****@qq.com)方式报名购买。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市**县龙仙镇陈璘路150号喜樾家园7栋门店09-1
现更正为: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 |
| 1 | 采购助理全科医师教学模拟训练设备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注:
(1)投标价格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及零配件、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设备因验收而产生的检测费和调试费、保险费、安装费、检验费、验收费、税金以及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助理全科医师教学模拟训练设备):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县龙仙镇陈璘路150号喜樾家园7栋门店09-1
3.方式:现场或发送电子邮件(****@qq.com)方式报名购买。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地点:**市**县龙仙镇陈璘路150号喜樾家园7栋门店09-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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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县龙仙镇青年路85号、建设一路西四巷3号、三华东街11号、南浦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51-****713
名 称:****
地 址:**市**区百旺中路16****广场5、6幢1802号公寓之二
联系方式:137****8802
项目联系人:赖工
电 话:137****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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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