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收料即烧结钕铁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磁泥、研磨细粉、炉渣、边角料等处置管理,我司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回收料处置能力的回收商入库。我司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征集具备回收料处置能力回收商的公告》,现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并再次发布、征集有意向的回收商入库。具体内容如下:
01
征集范围
我司回收料处置分为买断出售(回收料直接作价销售)、委托加工(我方支付加工费,回收商返还再生稀土原料)两种业务模式。本次公开征集稀土回收料合格回收商,意向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能力,选择参与仅买断出售业务、或仅委托加工业务、或同时参与以上两类业务。
入库后将在合格回收商库内标注该企业可承接的业务类型;公司开展对应模式回收料处置时,定向开放给具备对应承接能力的库内回收商参与报价。
02
回收商准入基本条件
1、主体资质要求
(1)在国内依法登记设立、正常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2)报名“委托加工”类的回收商,须具备环评批复文件,及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2、信用合规要求
(1)近三年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
(2)须如实披露全部行政处罚信息,刻意隐瞒失信、处罚记录视为资格作废。
3、履约与廉洁要求
自愿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模板。
03
报名递交资料
1、报名“买断出售”业务类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入库报名登记表》、《廉洁从业承诺书》、《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
(2)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查询截图:①信用中国(行政处罚);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
2、报名“委托加工”业务类型,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入库报名登记表》、《廉洁从业承诺书》、《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
(2)营业执照扫描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提供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查询截图:①信用中国(行政处罚);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
(5)提供环评批复文件及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04
递交渠道及联系方式
材料递交方式:所有资料打包发送至征集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回收商入库报名】+ 企业全称。
征集邮箱:****@zqshjy.com
咨询联系人/电话:刘小姐0758-****222/134****8341
纪检监督电话:0758-****568
05
资格审查及入库流程
1、材料初审:对报名资料完整性、资质有效性开展初审,实行分级处置:
(1)对于存在资料漏传、信息不全等非实质性瑕疵的,通知限期内一次性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存在核心资质缺失/过期、伪造材料、重大失信记录等实质性不合规情形,则判定初审不通过。
2、评审小组集中评审:****小组集中评审,按每季度集中评审方式开展入库评审,对本季度已完成初审的意向回收商集体评审,依据准入条件及核查情况形成《回收商入库评审表》,全体成员签字确认,确定本季度拟入库名单。因业务开展紧急需要,可启动临时评审;本季度无有效意向报名单位的,可跳过本季度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结论。每季度评审形成拟入库回收商名单,****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集中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入库使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复核不成立的企业,正式纳入合格回收商库。入库单位可参与我司后续所有回收料公开征集报价活动。
06
重要须知
1、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材料和填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存在伪造资质、隐瞒失信处罚、虚假材料的,直接取消入库资格,列入我司回收商黑名单,永久禁止**。
2、我司仅建立合格回收商**库,不保证入库单位一定获得处置业务,每批次回收料均采用公开征集密封报价方式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3、回收商入库后,如果相关资质资料更新,需及时提供更新后的相关资料。
4、动态考核。每年对库内回收商开展履约评价,重点考核:报价响应速度、过磅取样配合度、结算及时性、环保合规情况等。
5、回收商退出与黑名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立即移出合格名录、列入黑名单,永久禁止**:
(1)连续两次履约评价较差的;
(2)恶意低价/高价中标后反悔、扰乱处置秩序的;
(3)发生环保违法、非法倾倒或非法流转回收料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的;
(5)资料造假、隐瞒失信、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如排污许可到期、生产线关停等)不主动告知,不满足回收处置条件仍然参与业务;
(6)经年度资质复核,不再满足入库必备准入条件且逾期未完成补正更新、拒不更新资质资料的。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征集工作以本公告要求为准,已报名的回收商请按本公告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附件:
附件1:入库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廉洁从业承诺书.docx
附件3:环保合规处置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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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