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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司的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二次异地扩建厂区)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省**市企石镇湖泉路11号2号楼1-4F、3号楼1-2F(北纬23°3'15.670";东经114°4'26.310"),占地面积3560m2,建筑面积10600m2。项目主要从事扫地机器人配件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扫地机器人配件700万个/年。于2026年8月10****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目前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本次试生产内容包括:烘料、混料、注塑、去水口、破碎、检验、包装;雕铣、磨床修整、CNC加工、线切割、火花放电、测试、合模;烘料、投料、试模、破碎等工序。
竣工日期:相关注塑、试模工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降噪措施、固体废物的收集设施已经于2026年10月23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10月24日至2027年1月23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