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市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申报认定及到期复核工作,保障评价工作专业、公正、权威开展,我局拟通过内控自行采购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2026****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评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认定及到期复核第三方评审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三)服务内容:对38家商贸流通企业申报材料开展专业评审。依照《****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独立开展信用评价,逐户出具独立评审意见,形成项目整体评审汇总报告,提出商务信用等级认定建议;协助采购人做好评审答疑、资料归集与归档等配套工作。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批次商务信用等级认定、复核全部工作办结为止。
(五)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最高限价,报价超出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开展信用评价服务的相应资质。
2.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内容。
3.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存在以下情形: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破产状态;近3年内,在同类采购项目中被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选、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中选后服务不得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三、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
(一)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不单独设置报名窗口期。
(二)提交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同类信用评价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
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报价函;
5.信用承诺书(承诺无失信、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评审独立公正、严格保密参评企业资料)。
以上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三)提交地点:********管理科(地址:**市**区南方路31号207室)
(四)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邮寄递交的,文件送达时间以我局实际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邮寄延误风险,逾期签收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9-****770。
四、评审方式
我****小组,对有效响应文件开展综合评审,从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方案、同类业绩经验、专业团队配置、报价等维度综合择优确定中选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中选服务机构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妥善保管参评企业全部申报资料,严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坚持独立评审原则,不得与参评企业私下接触、接受企业馈赠。
2.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及我局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开展评审,按期交付全部评审成果,并配合后续核查、答疑等相关工作。
3.本项目属于单位内控自行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法定采购程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本次采购,且无需向供应商承担任何成本补偿责任。
附件:2026****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认定及到期复核第三方评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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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2026****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认定及到期复核第三方评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认定及到期复核第三方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项目服务对象:38家商贸流通企业项目
预算最高限价:30000元
二、服务依据
《****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规定。
三、服务内容及交付成果
资料审核:对38家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开展独立核查,对照评价指标逐项审核。
信用评价:按照评价标准独立开展商务信用等级评价,逐户出具单家企业独立评审意见,明确评价打分、存在问题、信用等级建议。
汇总报告:编制项目整体评审汇总报告,汇总全部38家企业评审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形成整体结论及信用等级建议。
配套服务:
(1)配合采购人开展评审答疑,就评审结论、指标解读提供技术支撑;
(2)协助采购人向参评企业反馈初审意见,对企业提交的补充申报材料开展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3)按采购人要求整理、归集全套评审资料,形成标准化档案,同步交付电子档案及纸质评审底稿;
(4)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参加评审工作会议,现场说明评审情况。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批次38家企业信用认定、复核工作全部办结为止。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提交全部评审成果,不得无故延期。
五、人员要求
项目须配置固定项目负责人 1 名,配备不少于2名信用评价专业评审人员。
****商贸流通行业信用评价规则,具备信用评价相关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一经确定,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六、保密与廉洁要求
服务机构及项目全体人员对参评企业申报材料、经营信息、评审底稿、评审过程信息承担永久保密责任,不得对外泄露、传播,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任何用途。项目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销毁或交还涉密资料。
严禁评审人员与参评企业私下接触、收受企业财物或接受宴请,不得干预、诱导评价结果。如发生上述违规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付服务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成果交付要求
交付成果包含:单家企业独立评审意见书、项目整体评审汇总报告、全套评审工作底稿;纸质版加盖服务机构公章,同步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成果格式须符合采购人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