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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井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2、项目建设单位:****
3、项目建设内容、地址:**市**区三灶镇遥官路111号格创金琴健康港8栋1-4层
本项目主要为天然色素复配加工生产,年产天然色素196吨,占地面积为1511.94m2,建筑面积为6352.35m2,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