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2027年度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辅助技术支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公司2026-2027年度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辅助技术支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省及国内其他省市。
2.2项目概况:为了顺利完成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工作,南网综能数字****公司拟进行2026-2027年度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辅助技术支持服务框架招标。本项目采购按工日计量的现场及资料辅助劳务服务,需求单位直接组织实施涉网检测,服务商提供约定的辅助人员及辅助工具。服务覆盖**范围,具体项目以书面委托单为准;框架协议期内可能无实际发生量,投标人应知悉并接受该条件。
2.3招标范围:对于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招标人负责的主要内容:
1. 作为涉网检测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审核及对外履约责任主体,核****检测所需的资质,审定试验方案、技术标准和流程,组织现场检测。
2. 负责现场技术与安全管控,对关键工序、工况有效性、原始数据质量及检测结果进行实质控制,对乙方辅助任务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核量和验收,不得仅以派员配合或盖章签发报告替代实际组织实施。
3. 负责正式检测报告的编制、最终审核、定稿、授权签字、盖章、归档及向电网和监管部门报审报备,承担依法应由甲方承担的质量、安全及对外履约责任;乙方自身过错的责任按合同承担。
4. 负责项目对外沟通、****设备厂家协调、成果异议处理,核查对外合同及项目要求是否允许采购本范围辅助劳务。整体检测项目、核心检测判断和成果终审不得整体委托乙方实施;超出本采购辅助范围、需独立委托其他检测机构的任务不得按本项目劳务委托单执行。
乙方核心权责:
1.仅提供本方案约定的现场操作配合、技术辅助、数据整理、资料归集和初稿编制等辅助劳务,不独立承接核心检测业务,不作出最终检测结论,不签发或盖章对外检测报告,不冒用、借用甲方资质。
2.按甲方审定的试验方案及技术、安全要求开展辅助服务,由乙方项目负责人组织本方人员履约;乙方自行承担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内部排班、日常安全教育等人员管理责任,甲方通过乙方负责人对接任务。
3.不得将本项目辅助劳务任务转委托、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辅助检测工具可以依法自有、租赁或调配,但不得以辅助检测工具**为由将辅助任务交由第三方人员履行。
4.对本方人员辅助作业及原始数据、辅助资料和初稿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依法依约承担责任;甲方对数据或报告的复核不免除乙方责任。最终检测判断、正式报告签发及电网备案由甲方负责。
本项目采购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辅助劳务服务,并按项目实际需要采用科学化手段提供辅助服务并配备相应的辅助检测工具。辅助检测工具运输、使用、维护等必需费用计入综合工日报价,不单独结算。
人员工日限价按招标文件《限价清单》执行,分别列明中压分布式光伏、集中式光伏辅助技术人员的含税工日限价(元/人﹒工日)。甲方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前明确并随招标文件提供该清单,合同签订时将对应限价、统一中标费率和计算后的综合工日单价完整填写;人员履约标准按本附件及合同执行。
实际服务费用依据书面委托、经双方确认的工日及相应中标综合工日单价结算,不按电站整体检测合同金额计取比例。单个项目结算金额=∑(相应人员类别工日限价×统一中标费率×经双方确认的该类人员实际工日)。费率按百分数换算后参与计算,如90%按0.90计算;各项金额及汇总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现场辅助、经委托的数据整理及初稿编制工日按任务分别核定,不得重复计费。
下表列示甲方开展的试验项目及乙方可参与的辅助环节,具体辅助任务、交付资料及验收标准须在项目委托单中逐项明确,不得超出本采购范围:
| 序号 | 电站类型 | 检测项目 | 备注 |
| 1 | ****电站 | 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检测 | 现场检测 |
| 2 | 无功容量及电压调节能力检测 | 现场检测 | |
| 3 | 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 | 现场检测/评价 | |
| 4 | 故障穿越检测 | 现场检测/评价 | |
| 5 | 安全与保护功能检测 | 现场检测 | |
| 6 | 防孤岛保护检测 | 现场检测 | |
| 7 | 电能质量检测 | 现场检测 | |
| 8 | 一次调频测试 | 现场检测 | |
| 9 | 检测数据分析及初步报告编制 | ||
| 10 | 集中式光伏 | 场站一次调频与惯量响应测试 | 现场检测 |
| 11 | 场站有功功率控制及AGC测试 | 现场检测 | |
| 12 | 无功/电压控制能力及AVC测试 | 现场检测 | |
| 13 | 场站电能质量测试 | 现场检测 | |
| 14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并网性能测试 | 现场检测 | |
| 15 | 故障穿越检测 | 单元现场检测 | |
| 16 | 电网适应性检测 | 单元现场检测 | |
| 17 | 检测数据分析及初步报告编制 |
计划标准工期:单个项目的现场计划标准工期如下表:
| 电站类型 | 测试项目 | 标准工日(人﹒工日) | 备注 |
| ****电站 | 电能质量 | 4 | 此标准工日为第一个并网点,第二个并网点,以第一个并网点的标准工日按照60%折算。 |
| 无功容量及电压调节能力检测 | 4 | 此标准工日为第一个并网点,第二个并网点,以第一个并网点的标准工日按照60%折算。 | |
| 有功功率控制 | 4 | 此标准工日为第一个并网点,第二个并网点,以第一个并网点的标准工日按照60%折算。 | |
| 安全与保护功能检测 | 1 | 此标准工日为第一个并网点,第二个并网点,以第一个并网点的标准工日按照60%折算。 | |
| 防孤岛保护检测 | 1 | 此标准工日为第一个并网点,第二个并网点,以第一个并网点的标准工日按照60%折算。 | |
| 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 | 2 | 现场实测计费,以型式试验评价方式不计费,此标准工日为单一种类型逆变器,多种类型逆变器即重复计算 | |
| 故障穿越检测 | 4 | 现场实测计费,以型式试验评价方式不计费,此标准工日为单一种类型逆变器,多种类型逆变器即重复计算 | |
| 一次调频 | 5 | 整站 | |
| 合计 | 25 | ||
| ****电站 | 场站一次调频与惯量响应测试 | 16 | 整站 |
| 场站有功功率控制及AGC测试 | 22 | 整站 | |
| 三、无功/电压控制能力及AVC测试 | 22 | 整站 | |
| 场站电能质量测试 | 12 | 整站 | |
|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并网性能测试(含故障穿越) | 24 | 整站 | |
| 单元故障穿越检测 | 36 | 含测试车运输 | |
| 单元电网适应性检测 | 36 | 含测试车运输 |
工期及费用变更:因气象、调度、****设备厂家配合等非乙方原因影响服务的,乙方应及时报告,双方形成停复工或工期调整记录。涉及人员增减、工期**、额外工日、待工费用或标准费用变化的,须经甲方事先书面批准后执行,甲方给予签证。乙方原因造成的整改、返工、延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一****电站试验辅助技术服务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现场检测、数据采集、设备调试、工况核对、过程记录、数据初步整理等辅助工作,具体包含:
1. 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检测辅助:配合甲方开展现场设备接线、工况调试、现场数据采集、试验过程辅助操作,整理现场原始试验记录。
2. 无功容量及电压调节能力检测辅助:协助完成现场检测设备布设、参数调试、工况切换、全程数据记录,配合甲方核对试验工况有效性。
3. 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辅助:配合甲方开展现场实操检测、数据采集,协助梳理评价认证所需基础资料、原始数据台账,支撑甲方完成合规评价与认证工作。
4. 故障穿越检测辅助:协助开展现场试验操作、故障工况模拟配合、全程数据留存、试验过程影像及文字记录整理,配合完成评价认证基础资料归集。
5. 安全与保护功能检测辅助: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各项保护功能实操检测、参数核对、异常情况记录,整理现场检测原始数据。
6. 防孤岛保护检测辅助:协助开展现场试验布设、工况测试、数据采集与记录,配合甲方核查保护功能有效性。
7. 电能质量检测辅助:配合完成现场电能质量数据采集、设备运维、工况监控,整理原始检测数据及现场记录。
8. 一次调频测试辅助:协助开展现场测试操作、参数调试、数据同步采集,做好试验全过程台账记录。
9. 检测数据分析及报告初稿编制辅助:对现场采集的全部试验原始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初步校验、基础数据分析,按照甲方统一模板、技术标准编制试验初步报告初稿,最终报告审核、定稿、盖章、报审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电站试验辅助技术服务
乙方配合甲方开展场站及单元涉网试验现场实操、技术支撑、数据整理、资料归集等辅助工作,具体包含:
1. 场站一次调频与惯量响应测试辅助:配合甲方完成现场测试设备安装调试、工况切换、数据采集、过程记录,协助整理测试原始台账。
2. 场站有功功率控制及AGC测试辅助:协助开展现场AGC功能调试、工况测试、数据比对、异常记录,配合甲方完成功能核验辅助工作。
3. 无功/电压控制能力及AVC测试辅助:配合现场AVC系统调试、电压无功调节工况测试、数据采集与整理,做好全过程试验辅助工作。
4. 场站电能质量测试辅助:协助完成场站电能质量全参数现场检测、数据留存、工况核对,整理原始检测资料。
5.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并网性能测试辅助:配合甲方开展现场设备测试、参数调试、并网工况验证、数据记录整理。
6. 故障穿越检测(单元)辅助:协助完成光伏单元现场试验布设、故障模拟配合、数据采集、过程记录,归集单元测试原始资料。
7. 电网适应性检测(单元)辅助:配合开展单元电网适配性现场测试、工况调试、数据校验,整理检测基础资料。
8. 检测数据分析及报告初稿编制辅助:完成集中式光伏全部试验数据汇总、初步分析、数据纠错整理,按照甲方标准编制初步报告,配合甲方完成报告校核、修改,最终成果审定及对外报送由甲方负责。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型:服务类
2.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税) | 最高投标费率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中标数量 | 框架招标有效期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
| 1 | ****公司2026-2027年度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辅助技术支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 标包1 | 3000 | 100% | 6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5万元 | 投标人以标的为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并以标的为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 |
| 标包2 | 1 | |||||||||
| 标包3 | 1 | |||||||||
| 标包4 | 1 | |||||||||
| 标包5 | 1 | |||||||||
| 标包6 | 1 | |||||||||
| 备注 | 1.若存在国家政策变化、上级单位及招标人战略调整、中标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或项目可能涉及到保密、安全等特殊情况时,招标人可按照要求补充中标框架招标单位或进行专项采购或终止本次采购。 2.框架有效期处理原则: 1)框架协议期内 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150%时,即终止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80%,可**协议有效期限,最多**一年。在**期内,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b.承包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标包预计采购金额的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c.本框架协议期满后(含a条款的**期满),若新的采购结果未完成,可适当**协议有效期限,最多**半年。 上述1)、2)中"实际结算金额"均指承包商按其****分所对应的结算金额以及因其他中标人放弃、调剂而新增承接份额所对应的结算金额。 | |||||||||
| 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按统一费率(%)报价,****电站人员采用同一费率,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含税综合工日单价=《限价清单》对应人员工日限价×中标费率,费率按百分数换算,如90%按0.90计算。 2、结算方式:按需书面委托、逐项目据实核量验收、分阶段付款,按年度汇总已确认项目结算金额。委托单须在进场前明确人员名单、岗位、计划标准工期、各环节及总工日上限和费用上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采用合同附件2《项目委托单》格式。 单个项目结算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单个项目结算金额=∑(对应人员类别工日限价×统一中标费率×经双方确认的该类人员实际工日)。 技术人员工日限价为《限价清单》列明的含税劳务综合工日限价;中标综合单价包含工资、社保、保险、差旅、交通、管理、利润、税费及配套设备、设备运输等履约必需费用,不另行收取。 实际工日按1人提供8小时辅助服务折算,不足8小时按实际小时数÷8计量,逐日由双方授权负责人签认;具体工日、加班、待工及变更计量规则按本附件及合同执行。未经委托、未经确认、重复申报或超过已批准上限的工日和费用不予结算。 年度结算汇总金额=本年度已完成并经双方确认的各委托项目结算金额之和。年度汇总不替代项目结算及付款,不得重复结算。 支付节点:现场辅助服务完成、资料提交齐备、甲方初验及工日核量确认后,支付已确认该阶段服务金额的70%;全部辅助任务及资料整改完成、甲方辅助服务终验合格并确认项目结算金额后,支付结算金额扣除已付款的余额,最终累计支付100%(全部服务金额已纳入首次核量且最终金额未变化时尾款30%)。资料提交、验收、开票和付款期限按合同第2.3.4、3.3及5.2条执行。正式报告的对外审核、备案及业主验收不作为已合格辅助服务尾款的前置条件;乙方资料缺陷依约整改。 3、有效报价:统一投标费率须大于0%、不高于100%,且报价不得低于履约成本;人员工日限价及中标费率经确定后,合同执行期间的综合单价固定,依法依约需调整的另行履行书面手续。 | |||||||||
| 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的,设6名中标人,同一标的下的不同标包不可兼中。 2、服务及计价方式:采用按工日计量的辅助劳务服务,乙方提供约定的辅助人员和必要配套设备。服务综合工日单价包含人工、社保、保险、差旅、交通、管理、设备、设备运输、利润和税费等履约必需费用;甲方直接组织实施检测并对核心技术判断和正式报告负责,乙方只承担委托单列明的辅助任务。 | |||||||||
| 中标比例分配 | 标的名称预计采购金额(万元)(含税)中标标包中标标的分配比例中标标包金额(万元)****公司2026-2027年度新能源涉网安全检测辅助技术支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3000标包122%660标包220%600标包318%540标包416%480标包513%390标包611%330 分配主要原则: 1、按中标份额高低进行分配。 2、在履约过程中启动退出程序情形: 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启动退出程序:无正当理由未签订框架合同、累计两次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承接后不履行合同等情形导致中标资格被取消;破产、清算、丧失履约能力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被中国****公司全网执行范围内、****、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等主体实施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等限制且尚未解除;框架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若存在上述情形,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予以扣分,所有扣分****公司全品类招标中,一年内扣分累计达到12分,将列入黑名单。(因不可抗力等非中标人过错导致无法承接的,不视为中标人违约,不计入拒绝次数。) 3、在实施过程中,若中标人存在上述第二项条款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其未实施的份额由招标人按以下规则进行调剂: 某中标人可调剂获得的份额=该中标人原中标份额÷(同一框架合同中标总份额-退出中标人的初始中标份额)×退出中标人的未实施份额×100%(如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响应要求 中标人收到订单通知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是否承接;经催告两个工作日内仍不确认且无正当理由的,记为拒绝承接一次。 中标人确认承接后,应当在订单通知约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者任务书(订单)接收。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承接或未在订单约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者任务书(订单)接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若某订单出现无中标人承接、无法形成有效履约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就该订单重新招标。 | |||||||||
| 通用资格 |
|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应未被纳入中国****公司全网范围执行的供应商预警名单、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同时应未被纳入****范围内执行的黑名单库、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 (3)投****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n)”查询结果为准,其中查询结果应是**范围内的;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投标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
| 专用资格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的方式投标。 (2)投标人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投标人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投标人承诺书”。 (3)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4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若中标本项目,将在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服务需要,足额配备满足本项目检测工作所需的辅助检测设备(至少包含电量记录分析仪、一次调频测试仪、继电保护测试仪、新能源并网检测装置、电网故障模拟装置)。相关设备可自有、租赁或**调配,保证项目履约使用。 注:格式自定义,需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或电子印章。 (5)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至少提供2名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电气试验)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继电保护)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其中一类证书。 注:1)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2)须提供投标人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4个月)为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6)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中压分布式光伏或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涉网安全检测或相关检测技术辅助服务业绩。 注:每项业绩均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该项业绩。 1)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①若为专项合同,则至少应包含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②若为框架项目,则提供建设单位的项目订单或委托书或子合同,以及对应的检测服务验收单或检测报告交付确认单等类似文件。 2)对应项目至少一张发票,且附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n/)的查验截图,并提供对应的盖章版正式检测报告封面。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公司的,****公司****公司、**方或辅助技术支持方的。 |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下载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4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10月31日00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7时00分00秒,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
4.4若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开标最低要求,则视同本项目投标人数量不足。将按照招标人采购管理规定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具体请留意最新公告。
4.5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6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温馨提示: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评价,投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和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com)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报名相关的专业。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办理办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的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4日00时00分00秒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8时30分00秒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前,须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向南方电网供应链****公司支付平台服务费,操作指引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ecsg.****.cn/)“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投标人平台服务费支付指引”。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6.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8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招标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市**区琶洲大道188号南方投资大厦12-13层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递交
异议递交电话:020-****4521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首页→“三公”信箱。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华穗路6号13-14楼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琶洲大道190号南方投资大厦12、13层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20-****640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