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基地项目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已完成批前审查工作,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变更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位置:**县城凤江**北片区D03-04地块(饶****社区豪盛**)。
三、原规划设计方案概况及各项规划指标:规划建设1栋二十层厂房(1#厂房),1栋九层厂房(2#厂房),1栋单层门卫室,一层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面积9361.76㎡;总建筑面积41530.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399.5㎡(其中1#厂房18772.5㎡,2#厂房18555㎡,门卫室72㎡),地下建筑面积4131.39㎡(地下室);计容建筑面积37399.5㎡(其中1#厂房18772.5㎡,2#厂房18555㎡,门卫室72㎡),不计容建筑面积4131.39㎡(地下室),容积率3.995;总基底面积2922㎡(其中1#厂房920㎡,2#厂房1930㎡,门卫室72㎡),建筑密度31.21%;绿地面积1604.17㎡,绿地率17.14%;机动车系数0.35;堆场面积859.08㎡,建筑系数40.39%。
四、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变更内容:各栋单体建筑平面优化调整,对应外立面修改;地下室拆分成1#厂房地下一层和2#厂房地下一层,地下室出入口上方增设盖板;堆场、绿化范围及经济指标表调整:总建筑面积减少817.81㎡,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减少831㎡,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3.19㎡。
五、变更后规划方案概况及各项规划技术指标:规划建设1栋地上二十层/地下一层厂房(1#厂房),1栋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厂房(2#厂房),1栋单层门卫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出入口设置于用地南侧连接豪盛路。厂房均为高层工业建筑,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一级)。1#厂房建筑高度79.95米,2#厂房建筑高度49.45米,单层门卫室建筑高度6米,地下室层高5米。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3米,主朝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15.67米,次朝向退让用地红线最小6.87米,1#厂房与2#厂房建筑间距27.8米,1#厂房与门卫室建筑间距36.84米。宗地面积9361.76㎡。总建筑面积40713.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68.5㎡(其中1#厂房18989.17㎡,2#厂房17453.33㎡,门卫室126㎡),地下建筑面积4144.58㎡(其中1#厂房地下一层2053.9㎡,2#厂房地下一层2090.68㎡)。计容建筑面积36568.5㎡(其中1#厂房18989.17㎡,2#厂房17453.33㎡,门卫室126㎡),不计容建筑面积4144.58㎡(其中1#厂房地下一层2053.9㎡,2#厂房地下一层2090.68㎡),容积率3.906。总基底面积2993.13㎡(其中1#厂房935.13㎡,2#厂房1932㎡,门卫室126㎡),建筑密度31.97%。绿地面积1404.26㎡,绿地率15%机动车系数0.35。堆场面积919.1㎡,建筑系数41.79%。
六、变更后规划许可内容:原规划许可规划建设1栋二十层厂房(1#厂房),1栋九层厂房(2#厂房),1栋单层门卫室,一层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1530.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399.5㎡,地下建筑面积4131.39㎡(地下室)。计容建筑面积37399.5㎡,不计容建筑面积4131.39㎡(地下室)。变更为规划建设建设1栋地上二十层/地下一层厂房(1#厂房),1栋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厂房(2#厂房),1栋单层门卫室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0713.0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68.5㎡,地下建筑面积4144.58㎡(其中1#厂房地下一层2053.9㎡,2#厂房地下一层2090.68㎡)。计容建筑面积36568.5㎡,不计容建筑面积4144.58㎡(其中1#厂房地下一层2053.9㎡,2#厂房地下一层2090.68㎡)。
七、公示时间:10日(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1月2日)。
八、公示地点:****政府公众网(www.****.cn)、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
九、意见反馈:与本方案有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1月2日)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68-****025;邮寄地址:**县**镇饶******局;邮编:515700)。
附: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