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上朗村校车接送学生服务项目(2027-2028年)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上朗村校车接送学生服务项目(2027-2028年)
三、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上朗村校车接送学生服务项目(2027-2028年)》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须在服务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两台不少于54座校车负责将采购人本村学生从张****委员会****小学的上学和放学接送服务,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最新的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做到专车专用且不得进行其他用途。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费(人民币) |
| 上朗村校车接送学生服务项目(2027-2028年) | 2年 (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最终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 ¥393,600.00元/年 (含税价) |
| 2年总服务费:¥787,200.00元 (含税价) |
(2)项目地点:**市禅**张槎街道上朗村
(3)服务内容及要求:
①本项目采购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93,600.00元/年(含税价),2年总服务费合共人民币787,200.00元(含税价)。在投标过程中,所有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②本项目报价要求: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已包含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一切税费、保险费、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费用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合同款项外的任何费用。
③承包方式:在服务期内服务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在投标时应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并计入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承包范围内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实际服务期起止时间最终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时间)。
5.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选取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等资料:
①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详细地址:**市禅**张槎****电排站东侧物业之八(恒益晟产业园) )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②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当自动放弃。
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开标评标时间:2026年11月18日9时30分(**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供应商应于投标函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地址:**市禅**张槎街道上朗村长塘大街23号)。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在2026年11月18日9时30分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有关公示资料同时在**市禅**张槎街道上朗村村务公开栏、**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为准。
十、本项目评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议法。
十一、本次采购办理投标函报名手续并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人,或投标函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人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十二、异议与投诉
(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2)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为农村集体组织采购项目,使用非财政资金。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法》开展采购活动,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公告的发布及发布渠道纯属信息扩展之用,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得本项目的相关采购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人:**** |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人:谭小姐 |
| 电 话:0757-****1340、186 6541 4474 | 联系电话:0757-****0400 |
| 地 址:**市禅**张槎****电排站东侧物业之八(恒益晟产业园) | 地址:**市禅**张槎街道上朗村长塘大街23号 |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