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恒炜烨手机触控模组研发及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汕尾-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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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恒炜烨手机触控模组研发及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恒炜烨手机触控模组研发及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城****生态环境局

邮 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879****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 真:0660-****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恒炜烨手机触控模组研发及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恒炜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市**高新区******园区范围内心中路西侧、中园**侧

环评机构:

汕****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园区****中心路西侧、中园**侧,其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9′25.021″,北纬22°51′50.558″,年产模组显示屏1500万件/年。原有项目于2023年7月6日取得《**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汕环审[2023]27号),该项目目前尚未验收。现建设单位拟对该项目进行如下内容变动:

(1)新增模组显示屏生产产能500万件/年;(2)于生产工艺“点蓝胶”工序后新增“喷码”工序;(3)厂房车间内平面布局进行局部调整;(4)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动调整;(5)部分原辅料进行优化替换;(6)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替换并调整数量;(7)员工人数有所增加,劳动工作制度调整。

由****生产产品产能增加30%以上,须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恒炜烨手机触控模组研发及生产项目(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14990平方米,建筑面积变为35669.82平方米,年产模组显示屏为2000万件/年。本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园区****处理厂,废水入管前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本项目自动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直连收集,半自动点胶、喷码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6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严者,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DA003排气筒),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限值。本项目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原料空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废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2026年10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