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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5103MA53EDY66H | 建设单位法人:辜少勉 |
| 辜少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潮****中学二路34号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潮****中学二路34号 |
| 经度:116.632280 纬度: 23.52453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6 |
| 安环建〔2020〕3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7-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 ****5103MA53EDY6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5103MA53EDY66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5102MAD3CAHB4P | 竣工时间:2026-06-24 |
| 2026-07-0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06 |
| 2026-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164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实木床800张、衣柜500张、梳妆台300张。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实木床800张、衣柜500张、梳妆台300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工艺:开料→机加工→组装→打磨→喷底漆→自然晾干→磨砂→喷面漆→自然晾干→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开料→机加工→组装→打磨→喷底漆→自然晾干→磨砂→喷面漆→自然晾干→成品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本项目运营期拟采用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对开料/机加工/打磨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粉尘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本项目拟采用湿式喷房,喷漆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处理后,与晾干废气一并经管道引至楼顶的“高效洗涤塔+UV光解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经一条15米排气筒(1#)排放。排放废气中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排放限值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漆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③本项目磨砂(油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拟采用水帘机进行收集后引至15米高排风筒(2#)进行高空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粉尘)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④本项目组装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5米高排风筒(3#)进行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总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II时段排放限值及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喷漆水帘柜用水经过滤掉漆渣和油磨水帘机用水经过滤掉漆渣后,均可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内不设置饭堂、员工宿舍和卫生间,员工洗手、如厕均到附近公厕无生活废水产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木材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的粉尘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危险废物:废油漆、漆渣、废包装物、废油漆抹布、废油漆手套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组装车间与喷漆车间合并;组装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过程产生的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一同采用“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进行净化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1#)达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总VOCs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磨砂(油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水帘机进行收集后引至15米高排风筒(2#)进行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③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开料/机加工/打磨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④未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喷漆水帘柜用水经过滤掉漆渣和油磨水帘机用水经过滤掉漆渣后,均可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厂区内不设置饭堂、员工宿舍和卫生间,员工洗手、如厕均到附近公厕无生活废水产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木材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的粉尘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危险废物:废油漆、漆渣、废包装物、废油漆抹布、废油漆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噪声: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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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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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16 | 0.036 | 0 | 0 | 0.016 | 0.016 | / |
| 0 | 0.203 | 0.345 | 0 | 0 | 0.203 | 0.203 | / |
| 1 | 水帘柜+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装置 | 总VOCs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已建成 | 每天监测3次,连续监测2天 | |
| 2 | 水帘机 | 颗粒物排放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已建成。 | 每天监测3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噪声处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 | 已建成。 | 每天昼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 1 | 木材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的粉尘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 木材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的粉尘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 |
| 2 | 废油漆、漆渣、废包装物、废油漆抹布、废油漆手套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要求。 | 废油漆、漆渣、废包装物、废油漆抹布、废油漆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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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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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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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