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160号
关于上黄村池塘整治和周边节点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商请审批大埕镇上黄村池塘整治和周边节点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乡村**驻镇帮镇扶村入库项目(第十五批)及资**排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大埕镇上黄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是对进村路中段大塘头节点建设约670平方及大塘整片约1700平方大面积清淤,砌筑石篱,恢复池塘功能,并配套建设环塘步道,增设太阳能路灯;二是进村**北清塘约600平方米池塘清淤,砌筑石篱后,对西侧一处人居环境点位约300平方米进行全面清拆后,****停车场;三是在大塘西侧**公共厕所一个。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67.4235万元,其中:工程费151.28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780万元、预备费1.657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及镇村自筹资金中列支。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
2026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