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中学新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中学新校区周边交通设施建设,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增强**区教育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中学新校区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拟于我镇选址建设。由于该项目部分用地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因此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项目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政策依据
根据《******厅关于明确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本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
三、规模使用情况
本项目位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0210公顷,涉及1个地块,位于金石镇塔下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拟调入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2190公顷,涉及8个地块,均位于金石镇塔下村。同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拟置换调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1867公顷,涉及9个地块,分别位于金石镇古楼一村、古楼二村、远光村、仙都一村、仙都二村、上官路村和黄厝巷村。
具体调整情况: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地块1个,地块编号为NLS01,规模落实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调入地块8个,地块编号为WTR01—WTR08,规模落实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园地、草地、沟渠、河流水面、坑塘水面、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和公路用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调出地块9个,地块编号为WTC01—WTR09,规模调出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由商业服务业用地、排水用地、教育用地、供电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和工业用地调整为耕地、园地、草地、坑塘水面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四、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
1.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1月1日(共10个自然日);
2. 公示方式和地点:****政府网站及相关村公示栏。
五、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公众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1.调入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2.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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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