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松苑中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服务费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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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名时间 报价时间 采购内容 采购品目 周期类型 周期内容 交货类型 交货内容 是否下浮率 报价是否含税 成交方式 是否公开预算 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报价规则 名称 内容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最高单价预算(元) 附件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需求 序号 资质要求 是否必传 附件 竞价须知 付款方式 备注 项目附件
****中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服务费****
2026-10-23 至 2026-10-272026-10-28 00:00:01 至 2026-10-28 23:59:59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服务
7天根据需求送货
送货上门****中学
否是最低价成交法
是是1.报价包含采购需求以及合同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2.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对上传的采购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完报价信息后,****公司公章后上传至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3.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4.报价次数:1次。
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 电动自行车每台充电每小时服务费 1 小时 0.25 无
总预算:0.25元
****周劲138****2991

一、项目总则

1.1 项目背景

为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创建工作要求,彻底整治校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室内充电等安全隐患,防范电动车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教职工人身及校园财产安全,规范校园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秩序。结合我校两个校区办学实际,依据《****小学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年版)》《****学校安全条例》及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标准,特制定本充电桩建设项目采购需求书。

本项目采用服务商全额免费带资建设、零校方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由中标服务商全权负责设备采购、供电局标准电表配置、场地布线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维检修、安全保障等全部工作,学校不承担设备、电表、布线、安装的任何费用,打造安全、智能、规范的校园充电体系。

1.2 项目名称

****中学双校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1.3 建设范围

****中学本部校区、松苑校区两大校区,选取校园专属单车棚、室外空旷合规区域作为充电点位,统一规划、标准化建设,杜绝占用消防通道、疏散区域。

1.4 建设规模

松苑中学本部建设充电桩充电电位25个,松苑校区建设充电桩充电电位15个,两校区合计充电位40个。所有充电设备、配套电表、线缆、防护消****公司免费提供、免费安装;可根据现场场地条件微调点位排布,不得减少充电位数量。所有设备为全新原装国标产品。

1.5 **周期

项目**周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期满,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续签或不再续签;**期满不再续签,或合同依本需求书约定终止且无违约情形的,服务商应拆除自有设备、恢复原有电路设施,不得破坏校园原有场地、电路设施。

二、项目建设标准与合规要求

2.1 通用合规标准

1)所有设备、施工、运营全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安全、消防、用电及环保标准,达到户外充电桩防水等级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 42236.1—202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DB44/T 2703—2025)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同时满足**市校园**创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要求。

2)服务商须提供设备官方检测报告、3C认证、安全保险凭证,所有配套软件为正版可溯源软件,确保设备合规、安全、可监管。

3)电表要求:中标服****供电局技术规范、检定合格的计量电表,每个校区独立配置电表,用于充电项目用电量统计核算,电表采购、安装全部由服务商免费负责完成,满足供电部门查验要求。

2.2 场地配套建设与布线施工要求

1)服务商全权负责充电区域配套改造建设,包含但不限于:充电区域地面硬化、标准化遮雨棚搭建、安全用电警示标识张贴、消防灭火装置配齐、场地隔离防护设施安装,全程落实防火、户外防水、防雷、防漏电防护措施。

2)全部强弱电布线、管线铺设、套****公司全权负责、免费实施;线缆选型必须适配户外露天环境,线缆规格满足充电位同时满载运行负荷,布线施工工艺符合电气施工规范,杜绝私拉乱接。

3)施工前服务商需提交完整施工方案、电气布线图纸、电工上岗资质证书、安全施工预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期间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施工完成后布线、电表、充电桩需通过校方电气安全核验。

4)配套资产权属:上述场地配套设施中,地面硬化、标准化遮雨棚、安全用电警示标识、消防灭火装置、场地隔离防护设施等附着于场地的配套资产,合同终止时无偿归校方所有,不予拆除;布线管线归属服务商,退场时由服务商拆除并恢复原状。

三、核心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要求

本次采购安装的智能充电桩及管理系统,需具备全方位安全防护、智能管控、便捷计费、远程运维功能,核心技术要求如下:

3.1 基础安全防护功能

1)内置多重保护电路,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压欠压保护、漏电保护、高温断电保护功能,杜绝充电安全隐患;

2)每台充电桩配套独立灭火装置,充电区域统一配备消防器材,满足校园消防检查标准;

3)具备电池充满自停、断电记忆功能,避免过充引发设备故障、火灾隐患;

4)支持空载断电、异常工况自动断电,杜绝无人值守充电安全风险;

5)充电桩整机满足户外使用防水标准,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且不低于GB/T 42236.1—2022等现行国家、地方标准规定的防护等级要求;相关标准要求更高的,从其规定,适应露天单车棚潮湿、雨淋环境。

3.2 智能运营管理功能

1)支持微信、支付宝移动端扫码支付,操作便捷,适配教职工使用习惯;

2)充电完成自动结算、精准计费,充电结束后手机端实时推送订单、结算通知,明细可查、可溯源;

3)搭载云端智能管理平台,支持后台远程设备监控、参数设置、故障预警、远程启停控制;

4)****供电局要求的独立计量电表,精准统计校区充电总用电量,便于校方电费核算与监管。

3.3 设备附加要求

1)设备结构紧凑、耐风雨腐蚀,适配校园室外露天使用场景,使用寿命长、便于后期运维;

2)系统支持数据统计、台账留存,可配合校方完**全检查、综治考评资料报送;

3)设备无噪音、无辐射,符合校园环保标准,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运营计费与费用结算规则

4.1 充电收费标准

用户端充电费用由服务费和电费两部分构成:服务费按服务商中标报价的服务费单价(元/小时)计收,归服务商所有;****学校电费标准据实计收,由服务商代收后全额缴纳给校方。服务费单价、电费单价及计费规则须公开透明、公示上墙,接受全校教职工及校方全程监督。

校方拥有运营数据的全程监管权,服务商需无条件配合校方核查计费原理、订单数据、收费明细,确保计费科学合理、无偏差。

4.2 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局要求的独立电表计量用电量,****学校电费标准执行;

2)服务商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用电量核算,每月10日前一次性全额向校方缴纳月度电费;逾期未缴纳的,****供电局欠费滞纳金收取标准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15日仍未缴纳的,校方有权按7.2第2项约定解除合同;

3)所有电费结算留存凭证台账,存档备查,适配校园财务、综治考评要求。

说明:电表、充电桩、充电设备、布线管线、安****公司免费提供实施,学校只收取实际产生用电的电费,不支付其他任何采购、安装、维修、保养等费用;用户端所充电费由服务商代收后全额转交校方,校方不留存电费差价。

五、项目实施与工期要求

5.1 实施流程

现场踏勘→方案报备审核(含电气布线图、电表规格参数)→资质材料提交→安全施工报备→电表安装、管线布线施工→充电桩设备安装→系统调试→防水、电气安全综合验收→正式运营→常态化运维。

校方收到服务商提交的施工方案、电气布线图纸、资质材料及安全报备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的,视为审核通过。

5.2 工期要求

自校方审核通过且施工条件具备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双校区电表安装、布线、全部充电桩设备安装、线路调试、系统联调、场地整改、标识张贴,全面达到国家户外充电设备、防水电气验收标准,投入正式运营。

因校方审核、供电部门报备、消防报备等非服务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3 验收标准

校方联合后勤、德育部门开展综合验收,重点核查:①****供电局规范;②电气布线工艺、线缆负荷安全;③充电桩户外防水防护;④设备合规安全防护功能;⑤场地配套、计费系统、消防设施;全部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资料归档留存,作为**校园创建考评依据。

六、售后服务与运维保障

6.1 常态化运维服务

**周期内服务商提供24小时全天候维保、应急处置服务,配备专职运维人员,定期开展设备巡查、隐患排查、设备保养,所有运维费用由服务商全额承担。服务人员严格遵守校园管理制度,文明作业。

6.2 故障处置时效

1)用电安全事故、重大设备故障:2小时内到场处置,及时止损,事后提交书面事故报告,配合校方及监管部门调查,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单桩无法充电故障:12小时内修复完毕;

3)网络、零部件等一般小故障:24小时内修复;

4)日常维保停机时长不超过6小时,保障充电设备常态化正常使用。

6.3 安全保障责任

1)服务商全额承担项目建设、电表安装、布线施工、运营全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购买保额30万元以上的专项安全保险,覆盖设备故障、充电事故、人员损伤等各类风险;

2)服务商必须无条件配合校方、供电、消防、**等部门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限时整改到位;

3)因政策、行业标准更新需升级设备、优化系统的,所有费用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升级成本。

七、违规处罚与合同终止条款

7.1 计费违规处罚

经第三方检测,计费偏差超过5%(含)的,视为服务商重大违约,校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后的资产处置与退场义务按7.4第(二)类情形执行。

7.2 服务违规处罚

1)因运维不力、服务不到位引发教职工群体性投诉,经校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到位的,视为服务商重大违约,校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后的资产处置与退场义务按7.4第(三)类情形执行;

2)拖欠电费超过15日,经校方书面催告后3日内仍未缴纳的,视为服务商重大违约,校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后的资产处置与退场义务按7.4第(三)类情形执行;

3****供电局规范、布线不满足电气安全、充电桩达不到户外防水国家标准,经校方书面通知后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视为服务商重大违约,校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后的资产处置与退场义务按7.4第(三)类情形执行。

7.3 服务商根本性违约及校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服务商根本性违约,校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即可无条件解除合同,解除后的资产处置与退场义务按7.4第(四)类情形执行,并依法追究服务商违约责任:

1)服务商擅自提前终止**、擅自转让运营权,或将设备抵押、质押的;

2)项目发生重**全、消防事故,或拒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3)资质失效、违规经营,导致无法正常提供运维服务的。

7.4 合同解除/终止后的资产处置与退场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置资产并履行退场义务:

表7-1 合同解除/终止情形下的资产处置与退场对照表

情形分类

触发依据

充电桩、电表

布线管线

配套附着资产(遮雨棚、地面硬化、消防器材、隔离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等)

退场与恢复义务

(一)合同正常期满不再续签,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且不属于7.3情形(非违约终止)

第九条

服务商在1个月内自行拆除、搬离

服务商拆除并恢复原有电路设施

无偿归校方所有,不予拆除

服务商在1个月内完成拆除、清运,恢复场地原状;逾期未拆除的设备,视为服务商自愿放弃所有权,校方有权无偿处置,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依7.1约定解除合同(计费违规,重大违约解除)

7.1

服务商自行拆除、搬离;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另行赔偿

服务商拆除并恢复原状

无偿归校方所有

服务商在1个月内完成拆除、清运并恢复场地原状;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另行赔偿

(三)依7.2约定解除合同(服务违规,重大违约解除)

7.2

服务商自行拆除、搬离;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另行赔偿

服务商拆除并恢复原状

无偿归校方所有

服务商在1个月内完成拆除、清运并恢复场地原状;给校方造成损失的,服务商另行赔偿

(四)依7.3约定解除合同(根本性违约解除)

7.3

全部充电桩、电表设施无偿归校方所有,服务商不得拆除、搬离

服务商在1个月内拆除并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视为放弃所有权,校方有权无偿处置

无偿归校方所有

服务商限期清运场地并退场;校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并依法追究服务商违约责任

八、服务商资质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合法注册,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安全风险;

2. 具备充电桩建设运营、电气安装相关能力,拥有同类校园充电桩项目运营经验,无不良经营、安全违约记录;熟悉供电局电表安装报备相关要求,承诺提供符合供电部门标准的计量电表并完**装;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 可提供完整的资质文件、设备检测报告(含户外防水防护等级检测报告)、****供电局要求证明材料、保险凭证、电气布线施工方案、运维方案等全套资料,配合校方完成资料归档与考评工作。

九、非违约终止情形下的设备退场与收尾

本条适用于合同正常期满不再续签,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且不属于7.3根本性违约情形的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后,服务商需在1个月内自主拆除全部充电桩设备、电表及布线管线,恢复原有电路设施和场地原状;遮雨棚、地面硬化、消防器材、隔离防护设施、警示标识等配套附着资产无偿归校方所有,不予拆除。拆除全过程不得损坏校园路面、建筑本体、原有供电线路、棚体及原有设施。逾期未拆除的设备,视为服务商自愿放弃所有权,校方有权无偿处置,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依7.1、7.2、7.3解除合同的,资产处置与退场义务按7.4执行。

十、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充电桩设备、符合供电局标准电表、全部布线材料、安****公司免费提供免费实施,校方零投入、零风险;学校仅收取实际发生的充电用电费;

2. 双方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需求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需求书具备同等效力。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是 无
2 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本项目用户 需求的条款、内容及要求的,提供用户需求书响应声明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是 下载
3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是 下载
4 供应商须完全遵守**市**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提供**市**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试行)承诺函。格式详见模板下载。 是 下载
5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是 无
6 供应商须提供“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是 无

采购竞价须知

前言:

★本项目通过**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采购,参与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平台(http://cg.****.cn)进行注册并提交资料, 审核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竞价 。

★本项目运营期间,采购人、****办公室(简称:公服办)有权对供应商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复核。复核发现存在不符合平台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完善,无法完善的,采购人、公服办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本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相应的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管理范畴,采购单位根据**街道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在本平台采购,按**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管理规定执行。

★本项目运营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市**线上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规则(试行)”,采购交易管理规定**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负责解释。

★监管部门:**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0337

一、采购竞价说明

(1)在**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交易成功后放弃成交的,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该平台的项目采购。

(2)供应商提交平台的审核资料,以及与采购人、平台管理者就项目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非中文的,应提供两种语言版本,平台使用以中文为准,中文译本由供应商签名盖章确认方可生效使用。

(3)参与采购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平台竞价管理规定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更改。

(4)参与采购竞价的供应商需对用户需求书的所有条款进行整体响应,用户需求书条款若有一条负偏离或不响应,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5)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根据合同或同业相关法规追究其责任。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程序,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7)若本项目竞价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8)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竞价采购活动。

(9)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竞价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项目全过程期间若发现项目相关资料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交易平台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相关规定追究供应商责任。

(10)参与竞价采购的供应商向**街道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咨询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竞价文件规定和竞价公告规定为准。

(1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理解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竞价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竞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被认定为无效竞价。

(12)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人因延期使用和项目投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13)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按照**街道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指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14)本竞价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二、竞价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二)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竞价,平台将会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采购项目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报价要求

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对上传的采购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完报价信息后,****公司公章后上传至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确定成交候选人

(一)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项目以次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次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项目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核准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顺序以此类推,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在前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无效报价

(一)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或超过项目对应产品单项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竞价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或分项联合报价,其他方式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提供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格材料应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名称处需盖公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金额显示错误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有效沟通,限期内不改正错误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属于无效报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价,其报价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竞价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竞价;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六、竞价活动失败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2家;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0337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付款的方式是转账付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2.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交通知书。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复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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