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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凤岗镇京东路1号49号楼402室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兴华****公司 |
| 项目概况 | ****在**省**市凤岗镇京东路1号49号楼402室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员工60人。项目占地面积4961.254m2,建筑面积4961.254m2,年加工生产平板保护套800万个。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丝印、烘干、UV转印、固化、喷漆、烘烤、清洁、激光切割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混料、打磨工序加强车间管理;喷砂工序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不设排气筒);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交石马河流域外的有零散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 公示时间 | 2026-10-22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