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工程模块运输车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公司工程模块运输车采购) | 详见附件1 | (2026.11)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
| 2 | 资格要求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及制造商证明材料(见附件)。 计划公开响应时需提供。 | |||
| 3 | 业绩要求 | 1、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48吨或以上轴载荷的工程模块运输车(2.43米宽)累积不低于2000轴线的供货业绩。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发票,需提供合同所对应的全额发票,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计划公开响应时需提供。 | |||
| 4 | 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 | |||
| 5 | 交货地点 | ****公司****公司海工建造场地。 | |||
| 6 | 交货期要求 | 采用分批交货方式。第一批2台动力模块单元、4台六轴线工程模块运输车,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剩余2台动力模块单元、8台六轴线工程模块运输车和2台四轴线工程模块运输车,应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每批次的具体到货时间在约定期限内以买方通知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_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刘阔 022-****2277
邮箱:liukuo@cnooc.****.cn
(********中心)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