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物业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我部就意向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各单位针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倾向性问题等向我单位提报意见。
一、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301.694644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和**共2片院落的物业服务,服务面积约277398平方米(**250134平方米,**18426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116864平方米(**112513平方米,**4351平方米)、道路面积53465平方米(**51732平方米,**1733平方米)、营 房建筑面积93268.74平方米(**85387.74平方米,**7881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维修服务和游泳馆的救生安全保障。
(一)绿化服务。包括植物修剪、灌溉、施肥、病虫害防治、杂草清理和补植服务。
(二)保洁服务。包括训 练馆、道路、平台、广场、绿化带、运动场以及家属区楼道保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雨、污水管清理疏通等服务。
(三)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维修服务。主要包括营 房公共区域维修、家属区水电维修、渗漏维修、疏通堵塞等服务。
(四)游泳馆救生安全保障服务(每年约五个月)。主要包括池面瞭望、溺水施救、现场急救、救生器材检查、水质管理、馆内清洁及秩序维护等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办公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5.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10.****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七、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
八、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以内以纸质版密封邮寄形式向我单位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
(四)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九、意见反馈联系人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138****5152
附件:1.物业服务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采购意见公开情况及建议统计表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