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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2026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用于成片开发项目建设。
二、批准时间:2026年10月9日。
三、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征收**镇罗村村罗一、罗二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位于广汕公路边南面(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见附图)。
四、征收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2.5655公顷,地类为:园地0.0617公顷、林地0.026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2.4770公顷(其他草地2.4765公顷、沟渠0.0005公顷)。其中**镇罗村村罗一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面积1.7343公顷,地类为:园地0.0617公顷、林地0.026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6458公顷(其他草地1.6453公顷、沟渠0.0005公顷);**镇罗村村罗二组股份集体经济组织面积0.8312公顷,地类为其他草地0.8312公顷。
五、征收土地用途:用于城镇建设。
六、公告期限: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1月4日。
七、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关于**市**县2026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八、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
2.支付方式为转账。社保费用缴入财政社保专户。
3.补偿款兑付时间为土地征收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收土地位置红线图
2.征地批文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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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