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五邑创意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广东-江门-蓬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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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创意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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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五邑创意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4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8913万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为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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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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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门市****税务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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