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整合、主体信用评级财务顾问及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综合金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资产整合、主体信用评级财务顾问及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综合金融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资产整合、主体信用评级财务顾问及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综合金融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00元(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其他服务 | ****资产整合、主体信用评级财务顾问及债券发行主承销商综合金融服务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财务顾问服务的服务期限为采购人(作为甲方)与中标人(作为乙方)签订综合金融服务协议之日起至甲方取得主体信用评级为止;债券发行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服务的服务期限为采购人(作为甲方)与中标人(作为乙方)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至甲方完成债券发行为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管理委员会(CSRC)核发的有效《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业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区金丰路8号8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方式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5.现场获取: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市**区金丰路8号8楼获取招标文件。
6.邮寄方式: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详见六、本项目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附件下载)。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满足资格要求,****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8:30--09:00(**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00(**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00(**时间)
4.开标地点:**市**区金丰路8号8楼(****)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思劳镇圆周山国际石材产业城C****中心一楼东侧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766-****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金丰路8号8楼
项目联系人:区小姐
电话:0766-****989
****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