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西部片区小型引调水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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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发改资〔2026〕106号

****关于**市西部片区小型引调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鹤****管理中心:
报来的《关于上报**市西部片区小型引调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市西部片区小型引调水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址:**市**市**镇、宅梧镇、双合镇。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对**镇、宅梧镇、****监狱共4宗规模化供水工程和2宗小型****联通工程。**DN150~DN600供水管道约29千米,起点位于**G325国道与双合公路交汇处,****水厂与双合公路交汇处,沿线配套建设DN150~DN400预留支管、消火栓、阀门及阀门井等相关附属设施。
三、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8453.79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3289.4万元,设备购置费1476.6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20.84万元(包含勘测费221.49万元、设计费473.07万元、监理费302.17万元、其他建设费用1324.11万元),预备费1366.95万元。
四、项目由鹤****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7年7月至2028年12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一文直办呈批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2026-866);
《关于**市西部片区小型引调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鹤发改资〔2026〕145号);
市财政局《**市西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资金承诺函》;
******局《关于**市西部片区小型引调水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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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环境局**分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